第十四章 寡妇之嚎(上)(修)(2/2)
“这些马匪的财物简直少的可怜,他们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大概就是他们的坐骑了。”一个弓箭手在阿莱克修斯面前咕哝着,而其他人大部分都围着火堆呼呼大睡,东倒西歪,只有两个尽职尽责的哨兵还站在门外,怀抱着自己的长矛,两只手不停地搓着。而阿莱克修斯统计出来的缴获,一共只有三副精良的萨拉森锁子甲——其中一幅胸口处破了一个大洞,上面还满是肮脏而黑暗的血污;三顶萨拉森风格的外面包着头巾的铁盔;十五件能够御寒的游牧长袍和鞋子,当然大部分都是本身破旧不堪,仅仅能够御寒而已;十三杆六个肘尺长的长矛,其中三杆是钢头的,保养的也宛如新造,而另外的则是铁头的,看起来也是新旧不一;十七把新旧不一的萨拉森弯刀,木锤,铁杖或者单手战斧,以及同样数量的小刀和匕首——这是他们用来修脚刮胡子剔牙割肉的餐具,同样是三名奴隶骑兵的比征召兵的要好得多;十面还能够用的盾牌;十五把坚强有力的萨拉森弓和十五壶箭,当然不是满的;三百多个迪尔汗小银币和六个第纳尔金币,小银币已经让佣兵们平分,而六个第纳尔金币——比海披伦更值钱,价值等于没有贬值之前的苏勒德斯,一枚可以兑换十五个银苏,在大家诧异的目光之中全部送给了野狼;最后,当然也是最重要的,他们缴获了十六匹安纳托利亚的优良骏马——很可惜的是,其中有五匹是已经死去或者受到重伤的,只能剥下了马皮带走,马肉也割下来最肥美的晾在车上风干,而剩余的只能弃之荒野,送给森林中的狼群和鬣狗。
完全没有受伤的有三匹马,其中之一自然是成了阿莱克修斯的坐骑,另一匹则属于强悍的野狼。而最后一匹,则充当了被科尼亚人的十夫长劫走的驽马的工作——拉车当然,商队本身的驮马也损失了五匹,而这些受伤的骏马,本来没有人愿意继续把沉重的车辕套在它们身上,几个佣兵甚至愿意自己拉车,但是阿莱克修斯坚决反对,最后,所有人都下马步行,而剩余的那两辆大车,则安排了两匹受伤最轻的骏马拉动。
当然,其它战利品阿莱克修斯一个不剩的分给了所有雇佣兵——野狼得到的最好最多,他身上的锁子甲换成了一个奴隶骑兵的,头盔也是一样,还有一面所有战利品里面最好的盾牌,乍一看成了个货真价实的步行古拉姆奴隶骑兵;而野狼换下的锁甲和另一领萨拉森锁甲阿莱克修斯则分配给了另外两个最强壮的持盾佣兵,各种武器物资也逐一分配下去,而阿莱克修斯自己,则只把重弩换成了一把萨拉森骑弓——所有缴获里面最好的,然后带上了一壶箭和一面盾牌。
获救的苦修士十分沉默,尽管他认出了这个名叫“格瓦拉”的新头领是那个被威尼斯的西蒙救起来的皇都出身的贵族少年,并且身份不低,自己甚至给他做过祷告,而“格瓦拉”这个有着浓浓卡斯提尔风格的很大几率是个假名字,但是他很明智的蹭路,什么也不说
“野狼队长,”第二天,在通往埃梅克的路上,一直想和这个强悍的佣兵队长,也是前罗马军团士兵的野狼拉好关系的阿莱克修斯,终于忍不住问道:“你背后这把剑,简直就是神兵利器啊!她有名字么?”
“叫我野狼就好,头儿,我名叫米哈伊尔。如果没有你的车垒和亲自指挥,只凭我单打独斗,再加上这些小崽子,咱们可赢不了科尼亚人。”壮硕的汉子谦虚道。而后,他貌似陷入了一点回忆,最后笑着摇摇头:“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这把剑是我姐夫离开前送给我的,是北地的寒风淬火,用奥丁的熔岩锻造出来的无价之宝,名为——寡妇之嚎;而我姐夫叫哈拉尔德,以前是瓦兰吉卫队的一员。”
“北欧卫队的司令官,丹麦王族,几个月前北上争夺丹麦王位的哈拉尔德英格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