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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第一百零七章【二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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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要展露出自己与陆小姐更多的相似之处,然而出乎封少帅意料的是,陆沅君枪中的弹夹不是空的。

里头的子弹填满了。

“???”

手上的动作僵住,这回换封西云愣了。

陆沅君见状歪过头,看向了陆夫人。

“娘???”

陆夫人:……

抢了季泉明的工作之后,她收到了洛娜的谢礼,上头夹了个小条子,写着泉明没了教授职位,那女学生也不搭理他了。

季泉明也因着怕见着熟人,一连几日没敢出门。

二十银元薪资的工作,对于家族数代为官的季泉明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

丢人才最要紧。

陆司令是个大老粗,家里头住宅院,点煤油灯,根本不晓得洋玩意儿的好。

不管陆夫人怎么劝,说汽车那能跑的铁疙瘩是被洋人大仙施过法的,死活不肯买。

故而来往陆宅的人都乘着汽车不假,唯独陆宅的人出入仍需搭坐马车或是洋车。

这天陆沅君早早起来,在门口叫了辆人力黄包车往冀大的方向去了。

地方来过一次,轻车熟路,陆小姐毫不费力的来到了季泉明的小教室。

对门儿的大教室里不见那日的大力教授,只有零零散散几个学生在上自习。那边安安静静,一个走廊之隔,小教室里吵吵嚷嚷。

人比人,气死人。

她也想去大教室,想教好学生。这些抽大烟,逛窑子的混账纨绔,合该去戏园子,来学校做什么呢。

陆沅君沉着一张脸,抬脚踏进了门槛。而在她进去的瞬间,小教室安静了下来。

安静的太快,以至于对门儿大教室里静心读书的学生们,都抬起头朝这边瞧了瞧。

咋回事儿啊?对门儿今天不吵不嚷还挺不习惯的。

小教室里的学生不多,来上季先生课的人本就没几个,季先生被校长给轰走了,便更没几个人了。

剩下的人里,有一半见识过那日陆沅君的强硬,瞧见她进门,真得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你才敢吵嚷。

而那日没来上课的人,则是因着陆沅君的穿着。

近几日虽说天气稍稍凉了下来,可也还没到冷的时候。南春坊的洋人,摩登一些的女郎,还有穿半截裙子露小腿的。

怎么这位从门外进来的姑娘,穿着长旗袍不说,上身还披了件极其蓬松绵软的貂皮围搭。

有一位前周没来上课的学生站了起来,环顾教室一周:“这是你们谁的姨太太啊!还不赶紧领回去,搁这儿浪什么呢?”

秋老虎尚未散去,便迫不及待的穿上貂啦?可是钱多烧的慌不?

陆沅君脚步一顿,扭过头来冷冷的盯着这位学生。

她脖颈里早就裹了一层薄汗,都怪娘亲,非得说什么如今上大学的都是富贵人家的孩子,可不能让他们门缝里看人瞧扁了。

非得穿的极尽奢华才成。

现在好了,被当成姨太太了吧?

“坐下。”

陆沅君的声音响起,带着几分不容置疑。

那站着的学生被她冷眼一瞧,还真缩回了座位上。

即便如今新式思想涌入,女子能够出门,进学了,可也还没见过有胆子这么大的丫头。

陆小姐脱下了身上的貂皮围搭,将其甩到了讲台上。抬脚迈了一个台阶,把手中小包放下,从里头翻出了英国的课本。

“我不是谁的姨太太,是你们的新教授,陆沅君。”

小教室里有见识过陆沅君那日风采的,生怕她再掏出枪,一个个战战兢兢的掏出课本,谁也不敢造次。

“姓季的讲到哪儿了?”

陆沅君随手翻了几页,朝着下头的同学们问了起来。被方才那学生搅了自己的好心情,陆沅君也懒得与他们寒暄,开口语气不佳。

“to a waterfowl!”

陆沅君低着头,底下座位上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

“讲到致水鸟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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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沅君快速的翻起了课本,试图找到这一页。

但找着找着,她好像听到了笑声。

抬头一瞧,底下的几个学生正捂着嘴窃笑个不停,满脸满眼皆是嘲讽。

陆沅君立刻回过神来,把书本一合,扔到了地上。

“致水鸟,布莱恩特。”

窃笑的学生住了口,将捂着嘴的手放了下来。

讲台上这位年岁与他们相差无几的女教授,似乎有点本事,并非如穿着一般庸俗。

“是姓季的在英国课上讲美利坚的诗人么?”

陆沅君拿过自己的小包,伸手往里掏了掏。

“抑或是说,你们在笑话我?”

沉默。

陆沅君的手一刻不从包里拿出来,底下的学生便一刻不敢说话。别的教授上课要钱,这位陆小姐掏出枪来,可是要命的。

那日从教室离开的学生们都去打听过她的来历,陆司令的独女。陆司令虽然死了,可军阀的女儿仍旧叫人不敢小瞧。

“算了。”

陆沅君什么也没拿,空手从包中伸了出来,走到了黑板前,捡起一根粉笔。

“那就讲致水鸟好了。”

“这是一首典型的咏物诗,托物言志。”

陆小姐将错就错,干脆在英国课上讲起了美国。

“诗人,古今中外都是一套路子。托物言志,借景抒情。刘熙载的艺概里头说,咏物隐然只是咏怀,盖个中有我也。就是这个道理。”

陆沅君捏着粉笔的手上下飞舞,写下了几个关键字。

“布莱恩特这个致水鸟吧,是借水鸟说自己不知该归向何方……”

讲着讲着,她回头瞧了一眼,座下的学生们没有一个在听的。

陆沅君将粉笔扔到地上,干脆便不讲了,转身回到了讲台旁,半边身子斜靠在上头,眯着眼睛往学生身上瞧。

“怎么?致水鸟可是你们要听的,这会儿怎么没人记笔记啊?”

学生们依旧沉默,谁也不敢搭话。

陆沅君走下讲台,停身在了最近的一位面前,指关节敲了敲他的桌子。

“说说。”

这位被陆沅君点到的学生,是个县里富户家的大儿子。光是考上冀大便已经费了老劲,再没有别的精力来进学了。

反正他毕业后回老家,还是春日里管着长工播种,秋日里管着长工麦收,也就是为了说出去好听,上过大学而已。

难不成还在地头给长工讲英文诗啊?长工也得乐意听不是?

故而这位学生梗着脖子道出了实情:“枯燥,英文没求意思。”

陆沅君听了,环顾众人:“你们也是这么以为?”

众人点头,季教授光让他们背背背,哪里能有趣味。

陆沅君摇摇头,半蹲下身,捡起那根她扔下的粉笔,重新走到了讲台旁。伸手几笔勾勒,画了一个唇型。

又在里头涂满了颜色,因着陆沅君站在那里,这简单几笔不由得让人联想到了点过绛唇的女子来。

任何一门语言,都有它独特的魅力,比如……

“这个m型的上唇峰,各位看看像什么?”

漂亮女先生提问了,还是一个与学习毫无关联的问题,学生们终于来了兴致。

这个说像山,那个说像驼峰,一时吵嚷起来。

陆沅君敲了敲黑板,朗声道:“在英文里,它叫cupid&#039;s bow。”

丘比特的弓。

女子的唇,丘比特的弓。于形来说,m型的上唇峰的确状似弓。于意来说,这这把弓中射出的箭,又引人沐浴爱河。

像要应证什么一样,陆沅君嘴角勾起笑意,在她的美貌映衬之下,射出了利箭。

只听陆沅君道:“英文哪里枯燥了?还是很有意思的嘛。”

学生们被她的笑意晃了神,点点头应和着。

正说着,陆沅君收起笑意,目光落在了一处空位上。

“那个斑秃的学生呢?”

怎的?她第一节课,便有人敢不来么?

反了天,逃学可还行?

“他叫丘比特的弓箭射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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