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奇幻 > 宇智波拯救计划 > 74.番外:四战系列之宇智波的惨烈修罗场(六)

74.番外:四战系列之宇智波的惨烈修罗场(六)(2/2)

目录

千手一族的日常生活条件和宇智波一族比,就有些苦哈哈的了,当然,这也只是相对而言,跻身忍界豪族之列,千手一族再穷酸也穷酸不到哪里去。

宇智波斑懒得和千手扉间多说话,干脆把人带着在宇智波族内逛逛,这也是另类的□□。

宇智波族地的构造比较复杂,保留了一些证明他们祖上贵族身份的建筑,在族地外头看着就很显眼,宇智波斑也不会把千手扉间往族内重地带,就往这些地方走——平时这些地方人也多——而且路线都是刻意混淆过的,即使是过目不忘的人,也很难记住。

千手扉间觉得自己像是什么珍稀动物,来围观的宇智波族人一波接着一波,他们中许多人的眼神带着恶意,也有单纯好奇的,那都是一些年龄比较小的宇智波。

被围观时,千手扉间也不是绝无收获,他发现,宇智波家族最近一定有什么重要的活动,族地内部的成年忍者少了很多——虽然并不排除宇智波斑将他带到了年少的宇智波聚集地的可能——偶尔有几个人行色匆匆地来去,明显不是去做任务的样子。

可是要说他们会和千手动手,这又不像,真要动手,千手扉间觉得,宇智波一族内的阵仗应当和他们千手一族的差不多才对。

还有,宇智波一族对宇智波斑的尊重简直是过了头,宇智波斑在这一族里的威望,放到千手一族里,千手扉间觉得,自己的阿尼酱是没戏了,大概老爹和他能差不多。

可是,宇智波一族的族长是宇智波田岛,即使宇智波斑是宇智波少族长,这又能代表什么呢?为什么他在宇智波一族里的威望这么高呢?真是令人想不通啊!

千手扉间被宇智波斑领着乱逛,路上

---这是华丽的分割线---</i>

小说网友请提示:长时间阅读请注意眼睛的休息。:

-----这是华丽的分割线-</i>

还要遭受无数宇智波的眼刀,被封印了查克拉的千手扉间表示宇智波斑特么一定在玩儿他!果然是邪恶的宇智波!太令人发指了!

千手扉间的义愤填膺,在宇智波斑领着他去吃饭以后达到了巅峰。

为什么宇智波所有的饭菜里都带着一股甜味啊!

看着吃得分外满意的宇智波斑和宇智波泉奈,千手扉间表示:你们这群邪恶的甜党是想要我死!

难道这才是宇智波掩藏在阴谋下的,对他的折磨吗?

千手扉间,男,典型的咸党,在宇智波一族的饭菜投喂下,觉得自己见到了终极!

与此同时,元氏的摄关时代结束,神权时代开启。

在摄关时代,也就是元氏中的御照、辉夜、宇智波诸家担任摄政或关白的时代,元氏的神社虽然是全国的第一大社,供奉的也是统御天下神灵的祖神中天大御尊元初命,但是其主要精力还是放在政治上。

等到元氏血脉回流成为天皇传承统系,且皇室或诸宫家绝嗣后,完全有可能从元氏诸家中选择继承人承继之后,元氏的精力就转移到了神道上。

元氏神社发展成为中天神宫,也是“神宫、宫、大社、神社、社”这神社五级中唯一一个神宫级别的神社。

神社之中,担任神官的,除非真的能力特别突出,否则的话,最紧要的一点就是拥有元氏的血统。

所谓的入道,在真实的日本历史上指的是出家,天皇退位为上皇,上皇出家是为法皇。

这个世界并没有佛教的传播,即使有,应当也已经被元初千年前大力传播他的信仰的举动给消灭了。

所以说,在这个世界,所谓的入道,是彻底地投身神道,潜心侍奉神明,不再过问世俗。

崇德上皇是八田皇女与元氏宇智波家的家主宇智波田岛的儿子,原名为宇智波斑,因少年时就显露出过人的天赋,血继浓度也远超同辈甚至长辈而被推认为中天神宫少宫司。

崇德上皇在宇智波田岛诸子中行二,因垂德天皇无子,欲于诸宫家中择嗣,其长兄宇智波光入继八田皇女所出身的良宫家。

良宫家与天皇血统较近,因此为直系五宫家之一,后宇智波光被立为皇太子,将于垂德天皇之后承继大统。

垂德天皇将崩,宇智波光因其余宫家设计身亡,宇智波斑无奈代兄继位,是为崇德天皇。

因天皇一直心慕中天神宫,因此其四弟宇智波泉奈受封为东宫,崇德十六年,崇德天皇退位为太上天皇,号为崇德上皇,其弟宇智波泉奈继位,号为光明天皇。

此时,宇智波家的家督已经由崇德天皇三弟宇智波归担任,作为家督,宇智波归在元服后改名为宇智波元归,为中天神宫固定的三位大宫司之一。

中天神宫之中,最高职位的神官为祭主,其次为五名大宫司,其中三位大宫司是御照、辉夜与宇智波三家家督固有的,剩下两个名额用于提拔剩余宫司。

诸宫司中,御照家家督的地位默认高于其余宫司,不过若是血继高于同辈,如崇德上皇宇智波斑这样的情况,那么则以其人为尊。

光明三年,光明天皇手捧玉璧,跟在崇德上皇身后前往中天神宫祭神。

与此同时,无数个火影平行世界中的一个,因为此世界祖神元初命的探索与试探性的接触,与这个世界发生了意料之外又不可思议的联系。

在这个被元初命名为平行世界256号的世界,寻常的平民虽然生活困苦,但是依旧安宁地生活着,但是忍者中间却爆发了被他们称之为第四次忍界大战的战争。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