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欲杀人反被人杀(1/2)
莲台寺位于梁山雪山峰南麓,为唐代高僧善导创建。寺院位置幽雅,古柏参天,青石托地。据《旧唐书》载唐高宗于麟德二年(665年)在武则天挟持下封禅泰山,曾到梁山莲台寺浏览风光,焚香拜佛。寺内有一石佛,是在一块自然巨石上雕凿而成的,佛高两米,佛像慈眉善目,仪表自然,端坐于莲花之上,故称“莲花石佛“。
此时,被掳来的王兴和洪林正五花大绑地坐在石佛前面的青石地上。
在路上,王兴就一直和薛义、洪林商议脱身的办法。
要依洪林的想法,在半路就要凭武力杀出重围,保护王兴逃跑。
薛义问道:“洪林,贼人有两个高手,你有把握一击而中?”
“那两人武艺是不俗,但要是一对一,他们都不是我的对手。就是一对二,不出三十招,我也能胜。”
“那不行,没有十足的把握,不能赌主人的安危。还是等等吧,肯定有机会,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行此下策。”
对于薛义的话,王兴是赞同的,自由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还没有正经享受穿越的福利,他可不想这么快就挂了。
洪林无奈,只好依二人所言,静待时机了。
……
莲台寺佛堂内坐了四个人,除了姓于的首领和那个持棍的年轻人外,还有两个人。
一人年约五十上下,长得精瘦,双目有神,坐在中间位置,应是这帮人的头领。
还有一人作书生打扮,手摇一柄纸扇,一对三角眼,脸上虽无甚表情,却给人以阴瘮瘮的感觉。
“弘志,你把此人抓来干什么?”老者问姓于的首领道。原来这人叫于弘志。
“师父,我观此人言行举止不俗,而且那帮人都听他的,应该不是一般人物,把他抓来,想当人质。一旦有事,也可有所依仗。”于弘志道。
“哼,咱们起事是临时决定,官府根本不可能察知。再说,梁山只有一个巡检司,而且要发兵必须县官发签票。此地距离寿张县城150里路,往来请示没有一天根本不可能做到。等他们人来,咱们早就走了,哪用得着人质?”书生打扮的人说道。
“师兄,防患于未然,有个依仗总比没有强。”于弘志反驳道。
“这两人留不得,要是走漏风声,咱们都得遭殃。我看还是杀了好。”书生道。
“不可,师兄,此人见识不俗,小弟很是敬佩,况且又不是贪官污吏,怎能杀之?”于弘志道。
“师弟,欲成大事,不可有妇人之仁!”
“现在还不到举大事的时候。”
“怎么不到时候?”
……
两人为是否杀王兴争执起来,不成想旁边的王兴却是起了杀心。
“骂那个逼!想杀老子,那老子先杀了你!你不是说不可有妇人之仁吗?那老子就听你一回。”王兴想到这里,对薛义说道:“老薛,这小子想害我性命,想个法子弄死他!”
薛义闻言大喜,说道:“主人,那人说的没错,成大事者不可有妇人之仁。你这人心狠手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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