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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逃人案始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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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逃人案,就是指古时候大户人家的下人或者奴仆逃跑,获取个人自由的过程。

在封建社会,丫鬟和奴仆对主人家是绝对的人身依附关系,当初卖身到主家的时候都签了卖身契,属于主人的私产。若是做错了事,任打任骂,只要不出人命,也没有人管。

遇到没人性的主人家,奴仆和丫鬟们是实在经受不住非人的折磨,就会逃亡变成流民。不过,因为明朝实行的是严格的户籍制度,想获取自由却不容易。

在这个时代,过里要通关文凭,住店要路引。没有有相关的手续,像这种逃人通常走不过百里就会被人捉住。对于这一点,曾经逃亡万里的周楠实在是太清楚了,按说这案子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听到那个书吏说起这事的时候,周楠心中还不以为然,甚至笑主家傻:案子是那么好报的,屁大一点事也请衙门帮忙,嫌手头的钱多没地方烧包?衙门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案子若是破了,衙役办案的茶水、鞋袜你总得出吧?县丞那里也少不得给一份,算下来两银子跑不脱。而以现在的人市场的人口价格计算,一个普通丫鬟也就二三两银子罢了。杀头生意有人做,亏本生意可干不得。难不成,逃跑的这个女子生得国色天香,主人家非要得之而后快?

带着这个疑惑,周楠定睛朝手上的卷宗看去,原来和他预想的不同,失踪的这个妇人并非普通大户人家的小妾、丫鬟,而是梅家的儿媳妇,单名一个素字,平常被人唤着素姐。

她并非是良家女子,而是罪官子女,据说她的父亲以前本是一个京官,后来怀了事,忤了朝廷,被判了斩刑,家人充军的充军、发付教坊司为奴的为奴。这个素姐三岁的时候就进了教坊司,在十四岁那年,恰好梅大公子游学京师,见她可怜,就出钱赎了身,娶其为妻。

按说一个公子哥儿娶一个教坊司的女子为妻好象不太合适,不过,素姐当年年纪小,尚未破身。而且,人家好歹也是官宦子女,身份也算过得去。世人对她甚是同情,梅家娶了这么一个女子不但不觉得丢人,甚至还面上有光。

只是,这素姐也是可怜,嫁给梅公子不久,刚回到安东县夫家不几日,丈夫就死了。于是,她就成为一个寡妇,在梅家一住就是十年。

在寡居的这些年中,素姐倒是遵守妇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家侍奉公婆,尽到了一个儿媳妇的本分。可是,就在四天前,素姐在后院洗衣裳的时候突然不见了,估计是上了路过的船只逃跑了。

原来,明朝的安东县城中河流水道纵横,大有苏州城中小桥流水人家的味道。大户人家的宅院多是临水而居,图的不过是洗刷、取水和交通方便,各家都有自己的小码头。

若是素姐有心逃跑,只需跳上小码头上的一条船,划了桨,轻易就能离开安东。

见儿媳妇失踪,梅家的人也急了,寻了几日实在寻不到人,只得报到安东县衙里来。今日恰好史知县不在,接手这件案子的是归县丞,然后就着落到周楠这个班头助理头上来。

看完卷宗,周楠摸了摸下巴,就问:“这个梅家究竟是哪个梅家,衙门没上门去录口供吗,这状纸和口供也不甚翔实,根本就看不出来,还需上门去问问才好。”

那个书吏突然笑了笑:“周楠你真要上门去问案?”

周楠点点头:“要想查出此案,还是要问问当事人才稳妥。不然光凭这几页纸,我又能知道什么。就算那素姐站在我面前我也认不出来,要怎么去找?”

书吏:“周楠,别人去得,你可去不得,我劝你还是打消这个主意。”

周楠大奇:“还请教。”

书吏面上带着嘲讽的神情:“咱们安东县还能有几个梅家,梅家儿媳妇素姐就是当年你失手打死的梅大公子的遗孀。周楠,你说梅家你去得还是去不得?”

周楠心中顿时一惊:冤家路窄,这可麻烦。是啊,梅家是的梅老头乃是水上人家出身,靠着承运货物,这才积下偌大家业。淮安府什么地方,淮盐产地,国朝经济动脉大远河中转枢纽,天下财富和权势汇聚之地。据说,梅老爷子少年时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渔民,几十年间就成为地方一霸,手头必然聚了一群半黑不白的人物。自己和他有杀子之仇,这个时候送上门去,那不是茅厕里打电筒——找死。

实际上,到安东县,冒充周秀才身份一切都很顺利,自己现在又进了衙门,总算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可以养家糊口。在官府里混上几年,以自己现代人的见识,大的前程没有,一个师爷什么的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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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可能的。虽然身份卑贱,可还是老丈人说得好,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胥吏说起来难听,可却是要在地方上干一辈子的,好好混,未必不能成为地方一霸。

可是,有梅家这么个大仇人在,自己要想过平安日子却难。换谁是梅老头,都会欲除他周楠为后快。

被这么一个大仇人盯着,感觉不要太坏。

去梅家,还是算了吧,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送死的事情可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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