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2)
我淡淡地说:“那是你的事。”
说完,我侧身绕过他,快步走出了休息室。
当众让他丢脸,我知道这样做很冷血,但起给不起真心的敷衍了事,与他而言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我一直以为感情是神圣的,被人拒绝后至少也会象征性地难受几天,可没想到,可当天晚,我领教了都市男女的新潮爱情观。
那天我刚在洗手间的隔离间蹲下,听到隔壁的挡板门被打开了。从挡板的下面,我看到是两个人,一双黑色的男式皮鞋,一双女士高跟皮鞋。
我这边还在蒙圈怎么女洗手间会有一个男人闯了进来?那边却已经干柴烈火地演成人大片了。一阵激烈的,近乎迷乱的纠缠过后,很快便传来了陌生的,暧昧的喘息声,*声。
我虽然未经人事,但却不是白痴,那种不堪的声音,任谁都明白里面正在发生什么。
我匆匆了事,正想摔门而去,却听到那个娇滴滴的女声提到了我的名字:“你说,你到底是真看了嫩芽子……,还是故意再让我吃醋?啊……坏蛋,你……说我到底哪一点不那个什么都不懂的雏儿?”
那女声虽然已经嗲声嗲气的让人汗毛倒立,可我还是一下子听出来是肖红玉的声音。那么,里面与她*的,难道是张一凡?
一个念头还没转完,张一凡亢奋的声音便清晰无的传了出来:“宝贝,我当然是为了让你吃醋的呀?要不然,你怎么会迫不及待地把我勾到洗手间里呢?宝贝……你太美……了,我爱你……。”
“啊……啊……,胡说,你如果爱我,为什么一双贼眼老追着那嫩芽子的身影跑呢?你……你当老娘是瞎的吗?”
又是一阵激烈的冲撞过后,我听到张一凡慵懒的声音慢悠悠地响了起来:“好吧,我承认,我想娶何西当老婆,但却想跟你搞破鞋。”
我浑身的血液都冰冷了起来,被这种无耻而又花心的男人惦记,真是一种侮辱。
回到休息室时,我的脸兀自一片苍白。李梅凑过来问:“西姐,你怎么了?”
我苦笑一声问:“李梅,如果有人一边追你一边又跟别人床,那叫做什么?”
李梅莞尔一笑,说:“叫潮流。”
我抚着额头,忍不住哀叹了一声。如果这是都市男女的时尚潮流,我情愿这辈子都当一个清心寡欲的老处女。
风平浪静地又过两天后,李梅渐渐地放松了戒备,她以为那次打人事件已经成功翻篇了。而我,却恰恰认为,那三个重挫之下的男子是时候满血复活,卷土重来了。
果然,两天之后,酒吧的营业刚进行到一半,有人在门卫处激烈按响了报警器。警铃大作的酒吧,顿时陷入到一片风声鹤唳的慌乱之。据已经在酒吧工作两年多的李梅说,不到万不得已,酒吧是坚决不会启用这种一级戒备的应急设施的。
不明所以的客人一哄而散,没有得到遣散命令的员工却只得硬着头皮聚集在酒吧的大堂里,焦虑不安地等待着厄运的降临。
又黑又瘦如同被风干的茄子条似的经理张义,终于慢条斯理地从楼走了下来,不愧是久经沙场的老将,面对着此等变故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随着一阵纷至沓来的脚步声,一群人杀气腾腾地闯入了酒吧的大堂,我看的很真切,领头的那一位,是锥子脸。
李梅一看这阵势,差点一头栽倒到地板去。估计直到此刻她才明白了过来,越是养尊处优的人,眼里越是揉不下半粒沙子,该来的,终究还是躲不过的。
张一凡穿过人群,走到我面前说:“何西,不要怕,一会他们如果要问你,你说是受我唆使的行了,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他们不会太过为难你的。”
我不禁哑然失笑,这厮还真不是普通的时尚潮流,如果不是亲耳听见过他和肖红玉的现场直播,估计我还真能被他的侠肝义胆给感动了。
张义客气却又不失威严地说:“吴总,你围我酒吧,断我财路,到底是什么意思?”
锥子脸摆摆手说:“张义,我也不跟你兜圈子,今天我来这儿,是要报前几天的羞辱之仇的,别给我说你不知道这事。识相的,赶紧把次的那俩娘们给我拎出来,然后再让你们老板出面给我个说法,这事呢,咱也翻篇了,如不然,我吴江可顾不得你老板到底是何方神圣?照样把这个场子给他端了。”
张义“呵呵”一笑说:“吴总,这恐怕有点为难了,我们老板忙得很,估计还真没有时间来见你。”
吴江冷笑一声,手一挥,他带来的那帮打手“霍”的一声亮出了家伙。清一色的斧头,明晃晃的寒光把人的眼睛都快晃瞎了。
饶是我这经常打架斗殴的祸秧子,看到这种场面都忍不住抖成了一团,李梅青可刘欢她们更是糟糕,一个个都面色苍白的跟高山缺氧似的。
张义勃然大怒,他大吼一声说:“吴江,你别给脸不要脸,惊动了我们老板,估计你要吃不了兜着走。”
吴江“哈哈”大笑:“张义,实话告诉你,在这个凤凰城,我最忌惮的两个人物,一个是沈家大少,一个是我大哥。除此以外,还真没有我吴江会怕的人。来吧,把你们老板请出来,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人物?会让我吃不了兜着走?”
“吴总言重了,作为一个晚辈,我能把你怎么样呢?”伴随着这把温和清冷的声音,一道挺拔秀逸的白色身影翩然走进了大家的视线。
那幽深而又湿润的双眼,雾蒙蒙的犹如山间薄雾,婉转流离之间,说不出的风流雅致。那高挺如悬胆的鼻梁,那凉薄而又性感的嘴唇……。我顿觉胸口一窒,差点头晕目眩地晕厥了过去。
天哪,我从来没见过一个男人,可以如此超凡脱俗,气质如华。
我从来没见过一个男人,可以把一身白色西装演绎的这么潇洒,飘逸。
我从来没见过一个男人,可以这般眉目清秀的像从古书走下来的翩翩浊世佳公子。
我更加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可以让我心律失常到如此濒临失控的狼狈程度。
为了不让自己显得太过花痴,我努力移开视线,看向了他身后那个亦步亦趋的男人。五官平庸,30岁左右,精壮,干练,一看是练把式出身。我的散打教练曾告诫过我,要是撞到这种人手里,啥也别说,两字:快跑。
如此闲庭信步的两个人,一出场把吴江那嚣张的气焰给镇压了下去。连那帮手持斧头,张牙舞爪的打手,都忙不迭地把工具收藏了起来。
气场这玩意,还真是玄妙的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