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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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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他是高哲,又为何要在船上对她做那样的事情?明明,他们本来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一切,只不过等到水到渠成时即可,何需那样在船上不顾她的意愿强来?

而他若是高哲,又是怎么从雇佣兵的手里逃脱的?还弄到了船,将她送回大岳?

还有,她记得当时有人叫他二少爷?

明明高哲进警队的时候,说自己是孤儿?

这些线索,似乎又对不上了。

易凌云气恼的一拍驾驶盘,眼神恢复了清明,自言自语:“不入虎**,焉得虎子!”

——

回到警局的时候,易凌云看了看时间,刚好快下班,于是她也没回自己的办公室,发了个短信给陈越,告诉他,自己在警局门口等他。

大约等了二十分钟,看到陈越出现在了警局门口。

易凌云按响了车喇叭,陈越朝她的车走了过来。

等陈越坐在副驾驶上,易凌云首先开口:“陈越,咱们明天去把离婚证领了,你不用去区里的分局了。”

陈越没说话,目视前方。

易凌云侧头看了看陈越,继续说道:“既然你没意见,那明天九点,我在民政局等你。”

“你答应他什么了?”陈越的声音有着几分压抑的沙哑。

“是和你离婚。”易凌云没想瞒着陈越,告诉他实情,会把这事情处理的更快。

虽然,陈越对她是有真心,但是她更明白,她自己要的是什么,陈越最看重的是什么。

陈越苦涩的笑:“易凌云,你是不是心里更加瞧不起我了?”

“你想多了,我一直,都挺欣赏你的。”欣赏你很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陈越偏了偏头,看向窗外,忽而出声:“你以为,为了职位,我肯定会答应你的吧?”

易凌云没有回应。

因为,已经感觉到了陈越情绪的转变,还是,先不要说什么的好。

“凌云,你别忘了,在法律上,嘉宝和海贝是我们的婚生子女,如果真要离婚,我们一人一个,不过分吧?”陈越冷然的声音响起。

易凌云面色一变:“孩子不是你的。”

“这些,你到法庭上跟法官说去吧,反正,我是不会同意协议离婚的!”

“陈越,你能不能冷静一点?我知道,这四年你为我付出了很多,所以可能我现在说要离婚,你会有那种,是养了白眼狼的感觉,可是,现在这关系到你的仕途啊,孰轻孰重,这难道还不明白吗?”易凌云侧过头,声音很大,语速很快,想要喊醒陈越,让他从这执迷里走出来。

可是陈越却嗤笑出声:“所以那个皇甫提出你我离婚作为让我免于降职的条件,你心里很开心对不对?不仅能让你免于良心的内疚,还能将离婚这件事,说的多么大义凛然一般!”

“陈越,你的仕途走的这么好,为了我这个不知好歹的人,真的不值得。”易凌云避开了陈越的问题。

“凌云,其实,在我心里,真的是你更重要——”

易凌云沉默,这样的话,再说实在是毫无意义。

软了几次,易凌云还是那般坚硬,陈越终于转回了头,“那么离婚后呢?你是不是要跟他在一起了?”

“我——”易凌云原本想下意识的否定,但是回想起在皇甫景程办公室的事情,又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以后,她会不会跟皇甫景程在一起,还真说不准,毕竟外人看来,是那样的。

“我说对了是不是?哪里有那么多冠冕堂皇为我考虑的理由?说到底,还不过是因为我挡了你们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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