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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驶向马尼拉(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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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宇拒绝了土王想要购买枪炮的要求:“土王先生,很抱歉,那些武器我们自己都不够用。而且我们也是四面八方都是敌人,有荷兰人,有清廷,还有缅甸人,他们都有这些会喷火的武器!如果我们把这些武器卖给你,我们自己就没得用了!而你们要对付那些部落,用我们卖给你们的锋利武器就够用了!我们还能卖给你们一些盔甲。”

王新宇手中有些纸甲,不过就算是那么简单廉价的盔甲,也不是生番土人可以制造出来的,那些纸甲卖给土王,也能赚一笔钱。

纸甲用来防御其他部落的弓箭,是完全够用了。

最后,土王又提出要求:“我们从西班牙人那里买来的酒实在是太贵了!将军这里有没有便宜的酒卖给我们?”

王新宇让士卒打开一罐米酒,倒入碗中,递给土王。

虽然那个年代的米酒度数不高,但土王喝了一口,还是觉得太烈了。他让星期天告诉王新宇:“我们要的不是这种酒,是一种黄色的酒。”

王新宇又让人打开黄酒,倒了一碗给土王。

土王喝了一口,说:“也不是这种酒,我们喝的那种酒,是有泡沫的。”

听了林瑞的翻译,王新宇点了点头:“我明白了,是啤酒把!我这里还有一桶,不过在船上,需要等一会儿。”

得到王新宇的命令,水师士卒把艾伯特送给王新宇的一桶啤酒运了过来。

喝了啤酒之后,土王说:“没错,就是这种酒!我们这里气候炎热,这种酒特别好喝!特别是把酒放在井水里面冰过,就更好喝了。”

王新宇知道,啤酒卖给这些土著人可以狠狠赚一笔大钱,可是大明没有产啤酒啊。现在是只能先从洋人那里购买,买来之后再卖给土著人。以后自己得开一家啤酒厂了,这样就有源源不断的啤酒卖给土著人。

这个年代欧洲人生产的啤酒,说实话比起后世的啤酒,口感差了很多,因为欧洲人还没有发明酵母纯粹培养法。王新宇相信,如果自己能够建造出啤酒厂,生产出口感比欧洲人更好的啤酒,不仅能让土著人喜欢自己的啤酒,还能在欧洲人那边卖个好价格。不过优质啤酒的生产,需要在零度以下的温度中保存两个月,口感才能更好。目前没有冷冻设备,只能将来在海参崴建造啤酒厂。

土王这一趟过来,王新宇卖给了他两百把铁制的短刀,一百支铁制的长枪头,一百支鱼叉,一百把板斧,一千套纸甲,还有一万支箭。

强弓是不能卖给土著人的,箭就无所谓了,可以卖个好价格就卖给他们,让他们去和其他土著人自相残杀去吧。而自己这边,只要城堡建好,再卖更多的铁制武器给土著人都无所谓,也不怕他们来攻打自己。

这一次交易,又赚了不少黄金。加上土王战争赔款的黄金,上一次交易的黄金,王新宇从土王手里已经赚到了八千多两黄金,还有五万多斤黄铜,可以说是狠狠的发了一笔横财。

这些黄金如果运到国内去,因为国内金银的比例是一比十,一两黄金只能对换到十两白银。因此王新宇打算等艾伯特回来之后,询问一下欧洲的金银对比情况,再决定怎么处理这些黄金。

当年国内的银子是非常值钱的,一两银子可以购买到至少四百斤大米!这个购买力相当于现在的七八百块到一千多块钱,但现在的银子一两也就只相当于一百多块钱到两百块钱。明朝时期一直到清朝,因为中国只出口货物,很少进口货物,因此世界上的白银大量流入中国。可是为什么市面上流通的银子还是那么少呢?因为大部分的银子都被官员和士绅收藏起来,藏在家里,没有拿出来放在外面流通,就连明朝政府,一年的税收收入才两百万两银子,而李自成攻入北京之后,从那些贪官污吏家中,却能炒出几万两到几十万两,甚至上百万的银子。

只有通过贸易,把外面的奢侈品买进来,卖到国内去,才能把那些有钱人手里的白银给挖出来,变成自己的。

苏禄人使者星期天又提供了一个信息:“除了在马尼拉有很多你们明国人之外,在东婆罗洲,还有很多明国人在那边,比马尼拉的明国人还多。此外,苏禄苏丹王国也有不少明国人。”

王新宇这时候蔡想起来:东婆罗洲,就是加里曼丹岛,后来华人建立的兰芳共和国就在那里。明朝末年,很多人下南洋淘金,都是去了东婆罗洲。后来因为清廷海禁,那些华人回不了国内,只好留在东婆罗洲,后来就建立了一个兰芳共和国。不过现在好像兰芳共和国还没成立。自己去了马尼拉之后,可以去一趟东婆罗洲,熟悉一下那边的情况,把华人组织起来,建立一支军队。

随着延平港土城构成了一定的规模,王新宇留下三百水师陆战营官兵和两百名水师炮手,负责保护延平港的安全,以防土王突然变卦,自己带上水师舰船和部分水师,拔锚启航,向马尼拉方向航行。

“马尼拉!我终于要来了!”王新宇说道。

“开船!”吴浩东一声令下。

开船的钟声响起,停播在延平河河口的战舰纷纷拔锚,升起风帆,向大海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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