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徐三(1/2)
“接下来准备怎么做?”一名身材臃肿,戴着眼镜的人开口问道。
“请李警官上前发言。”周令戊知道自己的地位,这起案件的主管是李警官,自己可不能越俎代庖,强行揽下重活,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还是给李警官吧。
李警官看样子还是很兴奋的,估计在他的眼里,能够在这种大人物面前出来说话,制定下一步的计划这种事情是充满了无限“荣光”的吧。不过在周令戊看来,这不过就是一件不得不去完成的重活儿罢了。不过他开心就好,起码不会引的一身的麻烦事情。
李警官意气风发的在投影布的面前站定之后,将幻灯片打开进入了下一章的内容,上面详细的讲解了对于本案来说下一步需要进行的方案。
荧幕之上的方案共计有两个,一个是围绕着受害人刘可儿的父亲父亲为中心,将圈子一点一点的放大,寻找在这一段时间内经常出现的建筑工人朋友,从他们之中层层筛选,找到没有不在场证明的人,将他们整齐划一的提取dna信息进行比对。
另一个方案与第一个想必则要看上去愚蠢的多,李警官把“它”放上来的目的估计也就是想要衬托第一个方案吧,毕竟是一个正常人便会选择第一个方案。第二个方案则是依旧一受害人的遗体为中心,继续发掘可能的线索,随后根据线索的深入程度再进一步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画像”,这种方法相比较于第一个方案来说可以说是几步省时又不省力还平白无故的浪费时间。
果不其然,在场的几位高层听完了李警官提出的两个方案来之后均是一致同意选择第一种方案,第二种方案他们甚至连听都没有听完。
至此,这一场会议,周令戊等人有资格听的也就到此为止了,在老郭的陪同下,李警官,林老探长,周令戊,七雄老均是被一同送了出来。关于刘可儿被杀案的下一步进程已经获得了批准,接下来就是调派警力进行突击了,所有人都想要把这个案子尽快告破。
刘可儿的父亲刘某,北京市本市人,父辈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在北京定居之后便在没有离开过北京一步,可以说已经是半个北京人了,等到了刘可儿这一辈儿,已经是个十足的北京人了。刘某在北京经营一家中小型的建筑公司,每日往来的人员众多,其中搞刷涂料的建筑工人也不胜枚举。虽然说女儿的死对于刘某来说打击很大,但是他还是得养家糊口,毕竟还是得要生活。
当警方人员说杀害可儿的凶手很有可能就是可儿认识的人,而且还是刷涂料的建筑工人的时候,刘某的情绪极度激动,他甚至都快要到了草木皆兵的地步了。
现在他见到一个来他办公室签订短暂的雇佣协议的粉刷工人都会用恶狠狠的目光注视他们,刘某估计会恨死整个粉刷匠的行业了。
进过警方的不懈努力外加上刘某的全力协助,警方很快就在层层人选之中挑中了四名最为有嫌疑的人。
这四个人分别是:
刘洋(化名),31岁,××公司装修工人,主要负责粉刷墙面,是死者的父亲刘某的朋友,根据证词,案发时他一个人在×××城小区的c楼某住户中上墙漆,没有不在场证明,小区有少量的监控但都没有监拍到他的身影。拿走了他的衣服进行提取之后,上面的尤其与案发现场的发现的油漆形状完全相同;
贾国庆(化名),42岁,2000年与妻子离婚,死者书法班的同学贾雨(化名)的父亲。工作同样是一名装修工人。但不负责刷墙,而是负责油漆的整体调配。平常书法班放血他都会去接贾雨,偏偏那一天没有,据说他在家里睡过了头,但是他没有足够的不在场证明,贾雨说他的父亲当天晚上七点半左右才回到家中,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张子强(化名),34岁,刘某的一位朋友,午夜,在装修公司打零工,做过搬运也做过上墙漆的工人,案发前仍然是上墙漆的工人,案发后就突然申请辞职,目前无业,据他所说,案发时可能在路上闲逛,也可能在家里睡觉,他也不记得了,因此无明确的不在场证明。
徐三(化名),30岁,刘某的合伙人,有犯罪前科,曾因为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目前在××装修公司当监工,经常到装修地点实地监督考察,案发时无法提供有效的不在场证明,其他没有可疑的地方。
李警官在接到手上的这一纸犯罪嫌疑人的报告的时候是皱着眉头看完的,因为他认为,这四个人全都有嫌疑,全都可能是杀人凶手,并不能够直接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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