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银行吸储放贷一(2/2)
而在更黑心的放贷则是青黄不接的春夏之季的米粮放贷,放贷利息则是九出十三归,指的是如果去当铺,用价值10石米粮物品抵押,当期3个月,月息就是1石,每个月需要纳息1石;但在当物时,当押物品价值10石的话,当押店只付出9石,这就是“九出”;客人到期取赎时,却要加收三个月的利息3石,共收13石,所以称为“十三归”,三个月就是五成利息,逾期未还就是利滚利,半年就翻两番,欠款一年基本上要卖房卖地,卖妻卖女。
而储蓄在钱庄的银两可没有后世一样有利息的,而是要收费的,叫做存息,一般是月息一二分不等,大多数土财主还是把自家银两融化成两百斤重的银冬瓜存放在地窖以防偷窃,两百斤的银冬瓜除非是抢,偷是偷不走的。
明朝的钱庄以及当铺说白了就是靠剥削普通百姓生存的,趁火打劫,造成大量百姓卖妻妾卖儿女卖祖产田地比比皆是。
中华银行在吸收储蓄方面,采取了按年息3个点的方式给予储户利息。然而,在放贷业务上,银行却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银行只接受纸质实物抵押物,对于黄金、珠宝首饰、古董等物品,由于多种原因,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抵押。
首先,这些物品的保管成本较高。黄金、珠宝首饰和古董等都属于贵重物品,需要特殊的保管条件和安全措施,这无疑会增加银行的运营成本。
其次,这些物品的估值难以确定。它们的价值往往受到市场波动、真伪鉴定等因素的影响,评估过程复杂且不准确,给银行带来了较大的风险。
此外,要找到有经验的师傅来鉴定这些物品的真伪和价值也并非易事。这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而这样的人才相对稀缺。
最后,银行也担心可能会出现内外勾结的情况。如果内部员工与外部人员勾结,利用这些贵重物品进行欺诈或盗窃,将会给银行带来严重的损失。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中华银行最终决定放弃接受黄金、珠宝首饰和古董等物品作为抵押物。不过,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银行提供了保险箱的服务,让客户可以将这些贵重物品存放在银行的保险箱中,确保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