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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二叔公:听说我死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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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签什么合同?”丁志平一脸茫然。

“沫沫给我们的一万五千块钱的投资,咱们得正儿八经立一份股权合同。”李山说。

丁志琴觉得老公跟她哥这么正儿八经的说,有点伤情分了,于是赶紧补充:“这几天我们两口子思来想去,觉得沫沫提议的让我们开一家服装店这个主意非常好。于是在市区里面找了很多店铺,在q街那边我们找到一间60多平米的铺面,也认真考察过了周边的环境,觉得还不错,准备租下来经营咱们的店面。”

“刚好这家铺子是李山大学同学老丈人家里的,所以他去谈了一个优惠价,对方很便宜就租给咱们了,也同意咱们半年付一次租金。”

“我也仔细看了一下,店面的装修非常好,不需要咱们再多花什么装修费。”

丁志平一听,q街那可是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方呀,居然能被夫妻二人以这样的价格找到那么大一间空铺子!这真是很好的机会啊!

这边丁志琴的述说也在继续:

“我们两口子也商量了,既然沫沫出了一万五,我们也拿一万五出来,凑成三万的整数先把这服装店开起来。一部分钱拿来付租金,剩下的都用来进货。”

“不过我们还是觉得咱们两家一起开店这事儿还是得白纸黑字有个合同,我们是不能占了沫沫便宜的,以后要分红什么的,沫沫也得有个纸面的凭证,所以这才找人帮我们拟了一个股权合同拿过来给你们签。”

说完李山从包里掏出一份合同递了出来,丁志平没有伸手去接,丁沫直接拿过来就看了起来。

“姑父,你这合同不对吧?”丁沫问。

“是哪里有问题吗?”李山问。

“你和我姑一起出一万五,我和我爸出一万五,但是我们的股权比例仍然是五十对五十,这恐怕不合理吧?”

“啊?哪里不合理?”

丁沫笑着看李山:“姑父,你是没有把自己和我姑的工资算进去吧?劳动力投入那也应该算股权的。”

李山有点儿不好意思:“这不是刚刚开始,这服装店能不能赚钱都不一定呢,我们哪里好意思算这个。”

丁沫一听觉得也是这么一个道理,她如果现在就分一笔过去给这夫妻二人作为劳动力的报酬应该二人也不会接受吧。

“那我们先这么签着,等盈利了又在改合同,如何?”丁沫最后拍板。

李山笑着看她:“行,到时候怎么都好说。”

于是丁沫愉快的回房拿了一支中性笔回来,在合同的甲方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然后想了一想,她还未满18岁,这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呢?于是又让丁志平在空白处签了个名,并且写了一句合同是经过他认可的字样。

李山一看丁沫这举动马上表扬到:“这小丫头片子,懂得还怪多。”

丁沫过去作为社畜,接触过的合同也挺多,这些必要的条条框框自然是知道的,于是接受了李山的表扬。

最后念及丁志平一家人还没吃晚饭,丁沫又拖着姑姑和姑父一起下了顿馆子。

饭桌上刘云被通知父女二人花了一万五投资给妹妹和妹夫去开店了,又是一阵心绞痛。但是她现在是带罪之人,又被丈夫缴了经济大权,整个人都不敢发表任何看法了,问题心里那是多憋屈啊。

在听到丁沫说每个月银行给她的利息他也会攒下一部分来继续追加到服装店的生意中去,刘云更是气的把牙咬的咯吱咯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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