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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封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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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字如面:

我想要活着参加自己的葬礼,繁花凌舞,做自己的司仪。

将花朵烧成灰烬,而将荆棘刺进胸膛,自杀不一定唯美而浪漫,但是一定足够崇高。从时间的手中抢过生杀予夺的大权,想想就令人激动。浓烈的感情迸发在一瞬,过往的一幕幕浮现在眼前,滚烫的热血翻涌,咳出的一滴,是心间血。双手当是会变得寒冷吧,意识渐渐模糊而涣散,世界也在眼前重了影,灵魂下坠,黑暗中闪过一丝光。事业,星耀如丝,云覆雨。

你离去的那日,也下着雨。在迷蒙中结算逝去的青葱,张开双臂,拥抱生命中迷离的光影,同你一起饮尽杯中的泪水,让时光日日老去。任何时期的爱情都是合情合理的,只是判断的人决定了对错。什么样的喜欢是对的,什么样的喜欢又是错的呢?那一粒未曾开花的种子就应当枯死在寂寞的土壤中么?甚至没有一个春天愿意让它发芽。还没有出生就失去了结束的可能,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等待,等到合适的时候,像春天终于等到花开,那当然很好他们会相恋、订婚、结婚,一切都像梦中的那个样子,顺理成章。而在不合适的时候相遇了呢?终归等不来一个“GOODENDING“像冬天遇到的鱼,隔着厚厚的冰层,你们四目相对,它换了口气。又沉了下去,看不见了,再也没了后续但是终归还是会不甘心吧,怎么能控制住那么浓重的情谊呢?所以拼命的接近,甚至不惜伪装成另一条鱼。

不知道究竟迷上了你哪一点。这样也好,若是知道为什么,终还是不够喜欢,正是因为不知道,所以喜欢你的上上下下。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不喜欢雨,但我是喜雨的,并非是可致洪涝的暴雨,而细丝般的、点洒在阶前的雨。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故事都听过不少,但是无论是你还是我都没见过,那这又是谁讲述的现实?乱我心者,可酣高楼。伸出手接一洼雨水,妄想将它盘似珍珠,就像要将什么紧紧抓在手中,是呵护,也是禁锢。但我是堕落的路西法,只走自己的路。

雨一直下,风一直刮,好怀念当初撑开的伞。俗人所谓“爱是要放手”,我不敢苟同。不过是能力不足的自我安慰,却说得冠冕堂皇,理直气壮。若是他不懂你的心,爱上这样他的你,我不允许。随你怎样评断好了,随你怎样怨我也罢了,若是真的能留你在身边,也是乐意之至,再不理,也知道你尚安好。只是我不能,我,不配。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依然是我绕很远很远的路,也愿意去见的人吧?哪怕只是靠近一点点。

“请用一支玫瑰来纪念我。”马尔克斯说。五十年的时间,它展现了各种各样的爱,终于问出了一个问题:来来去去的未来还要持续到何时?而阿里萨早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备好了答案。“永生永世。”她说。半个世纪,于某些人来说是半生,但于我而言,还要再活一生。没人知道未来和意外哪个先来,但谁都认为半世纪之于一生,渺若尘埃。林徽因给出的承诺,梁思成用了一生守候,不可谓用情不深。但人们心中似乎只有那个满口风花雪月的才子才能与她相配。究竟谁是谁的四月天?

含英咀华,且听风吟,雨蒙清眸,是为谁等的轮回?食指用诗歌冒犯了时代,而我,只有叛逆——离经叛道。

只问这天,敢不敢收我这疯狂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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