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悍跳狼自爆(1/2)
警局。审讯室。
两名警查叔叔,坐在审讯桌前。
而对面,则是逮着银镯子的穿越者。
“姓名!”
赵队长语气冰冷,威严审问道。
“林……林元。”
穿越者顿了顿,才说出“自己”的名字。
“年龄!”
“2……24!”
穿越者又顿了顿,说出自己的年龄。
“说吧,你为什么要非法使用计算机,入侵‘华悦电子科技公司’的服务器,并盗取客户资料?”
“我没有!”
穿越者似乎顺畅了许多,连忙否认:“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不知道?”
赵队长打开身前文件,扔到嫌犯面前:“看看这份资料。”
穿越者低头一看。
好家伙,资料上显示着“自己”使用非法黑客软件,登录‘商业公司’的网络服务器,并下载了数十万份客户信息资料。
看到这份记录,穿越者继续喊冤:“冤枉啊,我比窦娥还冤啊!”
嘭!
赵队长重重地一拍桌子,桌上文件蹦起半寸之高。
“给我老实点!都进了局子,还想装无辜?”
“……”
穿越者无语了。
自己冤枉吗?
很冤、非常冤。
因为这屁事完全不是自己干的,而是原身干的。
自己刚刚穿越就被抓,这能不冤吗?
然而,穿越这事能说出来吗?
不能!!!
所以……
“根据东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从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依照上述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我要见律师!”
赵队长:“???”
这家伙居然还懂法律?
你说你这么聪明,为什么不好好走正道,反而要去犯罪呢?
“答应他!”
耳麦里传来局长的指示。
现在人证物证俱在,无论嫌犯怎么拖延时间,都是白费功夫。
“林元!”
听到指示,赵队长严肃开口:“根据相关法律,本人代表警方正式告知你:你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如果你没钱请律师,我方可以为你联系免费的法律援助人士。”
“我自己请!”
“来人,给他一部手机,让他联系律师!”
……
半个小时后。
一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驱车来到警局。随后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进入审讯室。
“你好,林先生。我是君弘律师事务所的郑文杰律师。受你本人的委托,我将作为你的代理律师,全程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谢谢!”
林元点点头。
郑律师在一旁坐下。
审问重新开始。
“姓名?”
“林元。”
穿越者立即答复道,言语精准,速度极快。
似乎,从这一刻开始,他已经真真正正地变为“林元”。
“年龄?”
“24!”
“根据网监局的证据显示,这一年来,你一直在使用VPN软件,非法链接互联网,是不是?”
林元转头看看律师。
律师沉默不语,现在证据确凿,自己帮不了。
林元无从狡辩,只能点头:“是!”
“上星期,你利用黑客程序,入侵‘华悦电子公司’网络,并下载数十万份客户资料,是不是?”
林元再次点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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