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旧的不去新的不来...)(1/2)
夏颖看了他一眼:“幼稚, 你能不能有个正行?”
这会儿刚好到餐点,夏颖就近找了家商场里的餐厅。
她点好了菜,抬头对母子俩说:“我和他去看件外套。”
“马上就上菜了, 这来得及吗?”夏娟问。
“他买衣服又不比佳佳, 也就十分钟的事。”夏颖拿起手机站了起来。
何忆朝点头, 一脸平静地说:“是啊,她能陪我去买,我已经很开心了。”
两个人乘电梯到了楼
夏颖走了一圈, 既然要买外套, 她干脆选一套, 年底还有多件折扣。
棕色大衣、浅灰色半高领针织衫, 奶白色的宽边牛仔裤。
夏颖很快选好了衣服, 何忆朝本来就是衣架子身材,只要尺码不错,穿什么都行。
看着从试衣间出来的人, 夏颖十分满意。
果然冬天穿浅色内搭和裤子, 看着更年轻朝气,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毕竟谁不喜欢年轻貌美呢。
在店里试衣服的其他客人, 陪着来买的家属, 纷纷都看过来。
眼见大家都在夸好看, 店员借机推销同款。
女人们纷纷摇头, 毕竟不是花同样的钱就能有同样的效果!
啊,能看到帅哥已经很快乐了。
夏颖和旁边店员说:“把吊牌剪了吧,他就这样穿出去。”
“好的,你男朋友真帅, 穿的比我们品牌拍的画报还好看。”
夏颖笑了笑。所以她才会推荐何忆朝当平面模特啊。
试穿的第一套就定下来了,还不用把旧衣服换回来, 果然买衣服就花了十分钟。
何忆朝把手揣进大衣里,问:“穿上姐姐选的衣服,姐姐会不会更喜欢我一点。”
夏颖不想理人,但被他眼神炙炙的看着,还是轻轻点了下头。
见鬼,这个家伙突然变得黏糊糊。
好吧,虽然表面上嫌弃,但她心里觉得还挺可爱。
—
夏颖没什么胃口,没多久就放下了筷子。
两个女人聊天,何忆朝也没闲着,在旁边帮佳佳夹菜、加水、擦手。
小孩子吃饭总是要慢一些,需要看顾。
夏娟有些意外,她还没见过这样的男人,长得又高又帅,对小朋友还很细心。
但见夏颖一副稀疏平常的样子,忍住没吭声。
又在心里怀疑,夏颖不会常常欺负他吧。
吃完饭,几个人收拾好东西准备走,夏娟的铃声就响了。
家里长辈问她在哪里,是不是和夏颖在一起。
如果是的话,把人带回来晚上一起吃个饭。
夏娟的手机收音不太好,夏颖根据听到的几个词,猜出了内容。
她摇了下头,对方立刻会意,和手机那边说,人已经走了。
今天葬礼烧了一把火,已经够热闹了,夏颖就暂时不去凑热闹了。
“那我就先回酒店了,你有事情就打电话给我。”
“嗯,好。”
佳佳依依不舍的放开何忆朝的手,十分的不舍这个好看的叔叔。
夏颖在心里笑了笑,感叹这家伙覆盖的年龄层真广。
两个人从商场出来,没有回酒店,夏颖想到处走走。
这个城市变了个样子,修建了不少高楼,但是转过角,某些角落却还能和记忆中的轮廓重叠。
何忆朝:“这边风景不错,山清水秀,到处都是河,好多桥。”
他们走了不到两公里,就已经路过了三座桥。
夏颖:“嗯,是挺好看的。”
读书的时候,她每天来去匆匆,根本无暇停下看风景。
现在心境变了,才发现景色还真不错。
几个穿着校服的女生笑着走过去,频频看向他们,交换着暧昧的眼神。
夏颖看着她们渐远的背影。恍惚间看到了多年前,无论刮风下雨,下午都提前两节课,匆匆跑回家的自己。
何忆朝一把拥过她的肩膀:“别走在外面大小姐,小心车,你在想什么。”
夏颖回过神,云淡风轻地说:“我记得这边有家卖梅花小蛋糕,没想到搬店了。”
何忆朝:“要我陪你找一找吗?”
夏颖深呼吸:“不用了,走吧,我们回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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