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养不起真的养不起(1/2)
有雏田就够了,二人世界,美滋滋。
带花火做什么?这么大个电灯泡。
趁着雏田害羞至极,跑去追花火,顾不上自己之时,鸣人偷偷找上准岳父,谈及此事。
日足双手环抱,凭着身高优势,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鸣人,一言不发,就这么直勾勾的盯着。
“怎么了?”鸣人心虚。
“防止你对雏田做什么出格的事,花火是最佳人选。”日足淡淡道。
“小子,我是过来人,还能不知道你想什么,呵,拉手,拥抱,最多也就是个亲…咳。”
“最后一步,要等十八岁,结婚以后才可以,在那之前,不准越过线。”
“出任务,或是有事要离村,不方便的时候,可以把她们送回来,平时在村子里,你去哪都要带着她俩。”
“休想跟雏田有长期的独处时间。”
“岳父大人,您想多了,我和雏田现在才十二岁。”鸣人满脸黑线。
“明年呢?后年呢?再往后又怎么说?”日足说道。
“这叫有备无患。”
“我们一族是很传统的,雏田亦是如此,但她那么喜欢你,若是你忍不住恳求,八成,不,是肯定不会拒绝你。”
“十五到十七岁这段期间,最是危险,预防雏田的肚子莫名其妙大起来,还得去医院受苦,必须如此。”
“不怕告诉你,我已经跟花火通过气了,她会盯着你的。”
“雏田非常保守,不会过线。”
“需要提防的就是你。”
“…”鸣人。
他很想大声的说自己不会过线。
可在想到十五六岁,亭亭玉立,已经长成的雏田以后,话是堵在喉咙口,怎么也说不出来。
能忍住吗?
应该,大概,可能,忍不住的吧。
对自己百依百顺的雏田,对自己有求必应的雏田,越想,越没有底气去据理力争。
道别岳父,重新回到雏田这边。
姐妹俩还在打闹,自然不会是真打,单纯是挠痒痒之类的。
完全不是雏田的对手,花火被单方面压制,笑得喘不过气来:“姐夫!姐夫来了!快救我!我不行了啦!”
当着鸣人的面,雏田不好意思再和花火这样玩闹,就要收手。
哪知鸣人抢先开口道:“别停,继续,需要我帮忙吗?似乎拿羽毛来划脚底板,会更痒,更难受。”
花火愣,意识到即将迎来什么,她干笑道:“姐姐大人,我可是你的妹妹,就算是姐夫的话,你也不会听,不会欺负我的吧?”
想到刚才与鸣人之间,那样好的氛围,被花火破坏。
纯白眼眸是变得深邃。
雏田幽幽道:“别误会,这不是欺负,这是包含有爱的一种管教,也好让你以后别无视规矩的到处乱看。”
花火变脸,用力挣扎起来:“父亲大人!救救我!姐姐大人和姐夫要欺负我!父亲大人!”
一时不察,给花火挣脱开,跑了出去,雏田抬手虚抓,白眼瞬息间开启,无形的引力抓住花火。
“阿勒?”已经翻上了墙的花火,错愕中,不受控制的倒飞回去。
“等等!姐姐大人!”
“姐夫!你在找什么!不要脱我的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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