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凯莎(1/2)
“好的,等烟雾消失就下去。”混混老大一边说着,一边往后退了一点。
是的,他在街区混了这么久,该招惹的不该招惹的人,他都招惹过。
能存活下来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谨慎,能苟。
炼金术师这么危险的人,他敢去亲自查看?
不存在的。
死了如何,没死又如何,等浓烟散去,不就有答案了。
“你先在逃跑路线……”他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他妈的……早晚有一天背刺了你!”手腕受伤的小混混,看到老大这般模样,偷偷的攥紧了怀里的匕首,心中愤愤不平。
……
一群混混还在埋伏郑森林,但他早已经离开了此地。
然后准备报复了。
所谓的“小本本”精神,就是公平精神。
你要杀我,我就可以杀你,你劫掠了我,我就可以劫你。
现在杀人,他不能干,但是劫财还是可以的。
在街道上顺着混混头目的气味一通寻找,郑森林最终在一个小巷子尽头,找到了一个外表破旧里面宽敞的民房。
他打碎窗子闯进去,里面空无一人,应该是都出去埋伏他了。
毕竟抢劫“炼金术师”,是非常危险的工作,全员出动无可厚非。
“嗯……”循着味道在屋里一番搜寻之后,郑森林先是找到了几个金币。
黄金产生于超新星爆炸,在宇宙中也属于较为稀有的金属。
也同样因为这个原因,很多星球都会有少量黄金。
而且由于这种金属软硬适中,又不会腐蚀,好保存,方便传承等多种优点集于一身,被文明星球的人拿来当一般等价物也是情理之中。
“太少了。”一共就找到了两枚金币,这不是打家劫舍的混混应该拥有的财富。
敲了敲地面之后,超感触摸让郑森林感受到了里面埋藏的东西。
双手掘开岩石地面,他找到了个保险柜,撕开保护,在里面发现了一些紫色炼金石,和不少的金币。
“这就对了。”把这混混们一生的积累一次性全部拿走,这伤害足以致命。
拿着钱,郑森林随后来到了一处市场。
一个地球曾经有过,但现代社会,明面上已经彻底消亡的去处——奴隶市场。
这里的人很能生育,人命不值钱,孤儿院,和奴隶市场都是非常常见的。
刚才郑森林一路走来,见过了很多这种市场。
他需要找一个人签订契约,这里的人,应该足够悲惨。
“您好,大人,您来买肉货吗,我这里刚来了很多非常不错的货色,您的需求是?”郑森林刚踏进一个私家市场内,立刻有一个主管模样的胖子迎了上来。
“我先看看……”
随着走进内部,郑森林看到了一个个精美的展示台。
展示台内站着的要么是俊男美女,要么是超级壮汉,要么就是已经被炼金术改造了身体的“人怪”。
“这些都是最好的货色。都被炼金药水驯化过,完全听命于主人,您是想要护卫,还是想要侍奉?”
“有没有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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