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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蒲公英飘散了怀恋就好没必要挽留(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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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pasia餐馆

最后的点心上了场,蛋糕上面用非常好看的艺术字体写着: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不得不说,那字实在要比路明非的狗爬字体强出太多,一看写字的那位师傅,已经在成百上千个蛋糕上写下过无数肉麻的语句,经过了千锤百炼。

不过,这句话,倒是他一次写。他只是默默感慨,现在包场的少爷实在也太过文艺,让他这种中年大叔深感有些跟不上他们的浪漫。

“逝去的青春吗?的确,这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是将要逝去的。”陈雯雯感慨着,她的青春相比大多数人都是美好的,她家境优渥,似乎总是无忧无虑,还有一群人偏爱。

但就算如此,她现在回忆起那段时光,也总有遗憾。

路明非笑着,“其实只是我突然从脑海里迸出的烂话罢了。我们都还年轻呢,还是大二的学生。”

“可十九岁也永远回不到十七岁。”陈雯雯回着,时间就是这样,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如果她知道言灵的存在,并且可以拥有言灵的话,她一定会羡慕昂热,因为时间在他那里过得更慢。

路明非深吸了一口气,“不过有些十七岁想做的事情,十九岁也可以做。”

路明非打了一个响指,灯光骤然变换,大厅内那温暖明亮的金黄色灯光,瞬间转变成了纯洁的白光。

《七里香》的纯乐伴奏,换成了一个带着西洋交响乐的超长伴奏曲目。

萨克斯的悠扬回响在这大厅内。

陈雯雯知道那首曲子,《 La Vie En Rose 》玫瑰人生,是《机器人总动员》里一首带着点优雅和滑稽的曲调。

陈雯雯一下回想起了毕业时,文学社的那个聚会,他们看的电影,正是《机器人总动员》。

而伴随这BGM的响起,灯光猛的一熄,世界变得昏暗,但无数的白色光点在房间缓缓飘动。

像是随风飘动的蒲公英。陈雯雯喜欢蒲公英,她只是偶然和路明非提了一次,他却一直记得。

而和她相处了那么久的赵孟华,每次见面的时候,却都是送的玫瑰。也不是陈雯雯不喜欢玫瑰,只是,赵孟华从来不记得,她喜欢那纯白的蒲公英。

“我.....”明明都到了这种程度,路明非却显得有些扭捏。过去那个遥不可及的姑娘,现在就在她眼前,路明非似乎一伸手,就能触碰到她。

而陈雯雯也红着脸,微微低下了头。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儿,此刻也明白了这种氛围是什么意思。

“我曾经喜欢过你。”路明非终于说出了那话。

“嗯,我一直都知道。”陈雯雯点了点头。

此刻,天花板上预备好的蒲公英花瓣,缓缓飘落,像是雪一样,特别梦幻。

“我那时,每天都想着要怎样表白。不过,很可惜,我似乎还没有表白,全校都知道我暗恋你了。”路明非挠着头尴尬的笑着。

“我那时候...没有回应你。对不起。”陈雯雯想起那些事情,还是觉得愧疚。

“没有,我都没表白,你没回复也是应该的。”路明非道,“而且,我只是一个衰小子,结局我都大致猜得到,所以那时候我一直害怕。”

“你知道的,怂货总喜欢自欺欺人,我当时想着只要我不表白,就还存在着最后一丝机会,哈哈,说起来我自己都觉得很羞愧啊。”路明非继续说着,“我在毕业那天,本来就想和你表白的,结果被一个狗屎给抢先了,抱歉,我又说烂话毁气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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