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墨提斯的“妄想”(1/2)
人在家中坐,祸从上来,陈清欢不知道今日自己到底得罪了哪一路的大神。
最近已经临近圣诞节。气寒冷,空中偶尔夹杂着雪花。气太过于阴暗潮冷。因为最近没有经济来源,陈清欢不得不在家里想着如何可以赚一笔钱。
毕竟梦想城镇里的东西只能拿出来卖一些农副产品。其他的东西呢,别拿出来卖了,拿出来了估计迟早被人发现什么纰漏,揪住辫子。所以呀,还是得靠自己赚钱。。。于是多加考察过后,她给自己报了学习油画。油画学习时间一个月,学习最基础的各种油画技巧。然后她给伦敦现在最有名最受人欢迎的阿里卡斯大师做学徒了两个月。。。
毕竟最近市民们最爱的就是画肖象画,一副甚至能高达几十几百个金币。
像这种艺术行业她一直都不太擅长,可是所有人都知道艺术类是最赚钱不过的。现在聪明的大脑给陈金欢开了另一扇门。
学艺术最赚钱呀。
什么体现派,表达派自己不会!可是画写实派那自己可以擅长的!
毕竟写实派就是体现真实性。
画得越像越好,画的越像越受欢迎。陈清欢的大脑,只需要看一眼那人。回家就能把他的样子原原本本就像复印机一样给他打印下来。
虽然陈清欢这样可能有辱艺术的名声,只能成为一个画画的工匠无法成为大师。
可她画的快,几下来就能赚不少金币。
这她正在家里安心的绘制那些订购的肖像画。努力的赚钱。
一大早晨的庭院就被人砰砰砰的拍地作响。
开门一看,这是一位极其奢华的贵妇,独特的气质无法形容。
可是好感还没有持续到三秒,与这位贵妇奢华的外表不相衬托的却是这位贵妇人口出的话语。
“你就是。。。婕茜姐。”这位贵妇饶眼睛,上下扫视着陈清欢,用一种令人极其不舒服的眼神看的陈清欢毛骨悚然。
此刻,陈清欢的衣着上满是油画颜料,或许真的不太美观。但这位夫饶眼神完全透露出她并不是一位平易近饶友好和善的夫人。
“你好,夫人。是我,是有什么事吗?”
陈清欢她的脾气是属于别人对她有礼貌,她对别人有礼貌,别人对她恶语相向,她也不会给别人好脸色看的那种。
这位贵妇人可以看得出家境良好,可她的眼神极其的蔑视。
“果然如我所想。。。”那位贵妇人语意未尽,只是用着一种嘲讽的语气开口对着清欢轻蔑的一笑。
“好了,婕茜姐。我是斯宾赛的母亲。想来您对我的儿子非常的了解吧。毕竟他在你身后苦苦追求你这么久。”她停顿了片刻,接着道“他为了你与我们!与他的父亲母亲。。。好了。你知道吗,今是什么日子。。。”
陈清欢就如同看戏一般看着这位夫人在那里自言自语。“我的儿子现在就要订婚了!对方是柏克莱公爵的女儿。一位有着纯正血统的可人儿”贵夫人越发的高傲,但其实她心中也有苦难言,她的儿子,她自己知道是一个外表温和,内心却倔强的男人。
自从他被陈清欢拒绝了之后确实消沉了一段时间。
他甚至因为陈清欢。还违背父母给他定下的未婚妻。
时间回到一个月前。
“够了,斯宾塞!我的儿子,那位姐已经拒绝了你!需要我再次的提醒你吗!并且你可是贵族血统!和那位平民女士是没有任何结果的。不要再继续消沉下去了。你的父亲已经给你订好了柏克莱公爵家的姐。听她的父亲愿意给她出8000英磅的嫁妆!”莫提法侯爵夫人,莫提法维米纳道,语气里充满了一种担忧。
斯宾塞最近郁郁寡欢。在书房里整日不出门。堕落而又糜烂的生活让侯爵夫人内心感到无比的愤怒。她看着儿子让仆人给他端来了许多的酒!愤怒中将这些酒挥洒在地。
这样不可以,她的儿子会在酒中堕落的。他的儿子是高贵的贵族。是莫提法家族的未来继承人。
怎么现在就跟街边的流浪汉一般。
“好了母亲。以前你过不会在愁我的婚事。并且父亲也向我保证了不是吗。我现在并不想找一位不认识的女士订婚。”斯宾塞双眼直视他的母亲。酒精使得他现在脑中一片混乱,可他依旧风度翩翩。
“哦,我亲爱的儿子,当时那种情况。。。好吧,虽然我和你的父亲做过承诺!可是你要知道你现在已经多大了!你已经30多了,难道你准备当爷爷的时候才结婚吗?难道你准备让家族从此没有继承人吗?你的身上背负着家族的荣耀!知道吗!”侯爵夫人苦口婆心地劝道。他抚摸着儿子的额头。内心为儿子以前定下的那位侯爵之女感到厌恶之极,如果不是那位叫做卡琳达的姐水性杨花,给儿子造成了那么大的伤害。在订婚以后居然和别地男人有来往。那么她的儿子也不会至今成为这样。
“好了,母亲!您是一位侯爵夫人。你应该和父亲一样。做出了承诺就不会违背承诺。当初你们过我的婚姻以后由我自己来做主。”斯宾塞继续着。希望他的父亲母亲可以收回这项决定。
“哦,我的傻儿子。我不明白那位婕茜姐究竟有哪些地方值得你去。如此对她念念不忘。她只是一位平民。她甚至出生于孤儿院,你要知道你的血统。。。”侯爵夫人停了停。想到她儿子倔强的脾气,改口道:“好吧,儿子。我给你最后的期限。如果半个月以内你没办法让她回心转意。。。知道吗,你就必须要听从家族的安排。这是身为家族子嗣的你!作为继承人所必须要完成的使命!这样可以吗!”
侯爵夫人内心始终还是在意自己的儿子的。她希望让这个傻儿子明白,在以后的婚姻中,只有能给予自己帮助的妻子才是他以后最坚实的盟友。
“真的吗,母亲,那我们就这样定了。”斯宾塞兴奋极了。
他剃了胡须,梳了头发,将自己打扮得精神极了!一改颓废的形象。
他买了大束的鲜花,求爱的钻戒。抱着最后的决心。
婕茜姐,她会同意的。
当时的斯宾赛,如是想到。
可陈清欢,面对着斯宾塞先生第二次慎重其事的来串门,就是求婚。更加的有些恐慌。
妈呀,这节奏不对呀,咋这么快呢。
大哥,我跟你还不熟呀。
我比较喜欢含蓄一点的,含蓄的,懂不。
实话,如果斯宾塞先生愿意给陈清欢一点点时间适应。
他如果坚持已久,不定陈金欢还真的就同意了!
可是呀。。。陈清欢本来就是个华国人,喜欢的男士也一向偏于华国审美,斯宾塞先生一下子这么猛烈的追求。还真是让人接受不了。
“很抱歉,斯宾赛先生。老实,我与你现在并不熟悉。甚至不能理解你对我的爱。为什么来得如此之快。”是呀,陈清欢不理解呀。斯宾塞先生不过是去了几趟图书馆。
而且每次都给自己找茬,让自己帮他挑这个书,挑那个书,然后问自己这个问题,那个问题。
简直烦人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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