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习惯(2/2)
想到这里宋厌睡意全无,拿出手机,点开夏枝野的微信,刚准备发过去一句关怀,就看见了两个小时前夏枝野发来的消息:
[Wild]:到集训地点了,手机要上交,所以联系不到我别担心,好好睡觉,等我回来。
[Wild]:虽然你说不会想我,但我还是会想你
[Wild]:晚安,我的未来男朋友
虽然你说不会想我,但还是会想你。
宋厌的指尖在这行文字旁轻轻摩挲两下,一种戴着暖意的酸楚缓慢地没过了他眼角和鼻尖的神经。
难怪宋明海会给自己取名叫厌,看来自己是真的不值得被别人喜欢。
他真的是一个性格很差脾气很坏的小孩,也只有夏枝野这种审美奇奇怪怪的人才会莫名其妙地喜欢他。
可是夏枝野这么好,以后如果发现了自己其实是个不值得被喜欢的小孩怎么办。
宋厌关掉手机,缩进被子,闭上眼。
他想好了,等夏枝野回来,他一定要给他一个答案。
夏枝野走的第二天,南雾就下起了灰蒙蒙的雨,连着许多日,气温就一下降了下来,整个南雾也算是彻底入了冬。
南方的冬天和北方不同,没有那么呼啸可怖的凛冽寒风,也没有猛然降至零度以下的极低气温,却潮湿阴冷至极,阴恻恻的湿冷顺着骨头缝渗进全身上下,寒意避无可避。
宋厌也换上了厚而温暖的毛衣和羽绒服。
自从小胖和他说了那些话后,他就开始尝试摆脱一些被夏枝野养成的坏习惯。
比如每天早上不再是发着脾气等夏枝野半哄半抱的抱下床,而是闹钟响了第一轮就起床。
比如每天晚上早上和课间不是就坐在原地等水喝,而是定好备忘录提醒自己提前接好热水,放好保温杯。
比如每天会和小胖他们一起按时吃饭,自己默默把那些不喜欢的挑拣出来,还会一起上学放学,不再那么孤僻不合群。
最开始的时候常常不习惯,总是想叫夏枝野,叫到一半,才意识到他不在,然后失落地转回身。
而没了夏枝野对什么事都信手拈来的处理,很多日常琐事他做起来都十分不顺手,烦躁得想直接把夏枝野从集训场地拽回来,但每次一打开微信,看见夏枝野那句“我还是会想你的”,就又平和下来。
于是时间一久,也就慢慢习惯。
宋厌才发现生活上的那些习惯其实根本没有想象中那么难改,就如小胖所说,只是一开始有些不适应而已,后面就好了。
然而不是所有的习惯都像生活上的习惯那样容易改变,甚至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不适应,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像一个无法治愈的顽疾。
比如每天总会无意识地打开手机,点开日历,看看距离12月21日还有几天。
等到距离12月21日还剩一天的时候,宋厌跟着阮恬去了实外。
这次的英语演讲比赛“青才杯”是由北京几所高校主办的,再邀请全国各省部分重点学校参与,轮流来回城市交流举办,今年恰好就轮到了南雾。
而从各项软件硬件来说,整个南雾最好的学校就是实外,于是举办地点自然而然地就落在了实外头上。
12月20日下午用提前准备好的稿子参加预选赛,然后现场命题,21日交流学习,备稿一天,22日举行决赛,期间参赛选手的住宿饮食统一安排在实外。
阮恬作为三中的指导老师也要全程陪同。
于是20号星期天一大早,阮恬就给他打了电话:“宋厌,起床了没?”
宋厌不知道自己如果没起床,那接阮恬电话的又是谁,但还是答道:“起了。”
“起了就好,起了就好,夏枝野之前给我说你起床困难户,又听不到闹钟又爱发脾气,所让我比赛当天一定要夺命连环Call你,没想到你还挺自觉嘛。”阮恬美滋滋地表扬着。
宋厌握着手机的指节却瞬间用力得泛青。
草,夏枝野这个大傻逼,自己有起床气这件事难道很光荣吗?!有必要逢人就讲吗?!他不要脸的吗?!
宋厌低头看着面前的玻璃柜台,狠狠磨了下牙,想着等夏枝野回来再算账。
而电话那头的阮恬已经唠叨完了一大堆事情,最后问了一句:“哦,对了,你有正装吗?没有正装的话我把我男朋友的带给你。”
“不用了,我有。”
青才杯的决赛都是要求学生穿正装的,但宋厌这次从北京来南雾的时候并没有带,所以一早就起床来了购物中心,买好了自己的正装。
阮恬也就放下心来:“行,那中午十二点我开车来宿舍接你和另一个女生,我们一起去实外。”
“嗯。”
宋厌挂掉电话,然后指了指柜台里一款手表,“麻烦这个可以拿出来给我看一下吗?”
“好的,先生。”
棕带蓝盘,背后刻着小王子的图案。
是IWC万国手表飞行员系列的小王子特别版。
在看到这款手表的第一眼,宋厌莫名其妙就想起了夏枝野。
可能因为他和小王子一样,都养了一朵脾气特别臭特别娇气还特别矫情做作的玫瑰。
而这只表,就是宋厌想给夏枝野的答案。
正好1224是夏枝野的生日,一切都刚刚好。
只是这款表才四万多,只送这个的话会不会显得自己不够重视?夏枝野会不会喜欢?
宋厌正低头考量着这款手表到底配不配得上夏枝野,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叫了他一声:“宋厌,你怎么在这儿?”
顺着声音回头看去的时候,宋厌眼神里的紧张期待和纠结瞬间荡然无存,较之平常漠然的冷淡,还多了一种厌恶的阴鸷,目光掠过的地方,让人一下就升起一种非常不适的压迫感。
而只看了这么一眼,宋厌就冷冷收回视线,对柜员道:“麻烦帮我把这个包起来。”
然后就接过袋子,转身离去,头也没回,一个字也未曾多说。
倨傲冷漠又不讲情理。
身后有不认识他的人忍不住问了一句:“尚唯,这谁啊,怎么这么拽,连点礼貌都没有?”
旁边一个身材高大穿着白色羽绒服的男生,眉目温润清秀,右边眉骨上方却有一道浅浅疤痕,听到这话,好脾气地笑道:“别这么说人家,他就是我以前一个同学,被退学了,现在转到南雾来了,没想到凑巧能碰上。”
“啊,被退学了?那这个人人品肯定很有问题吧。”同行的人夸张地附和。
另外一个来南雾比赛荟英中学的学生轻嗤一声:“岂止不行,简直就是差到极致了,我们班没一个人喜欢他,就尚唯额头上那块疤,就是他害的,就因为……”
“行了。”尚唯轻声打断,“别说了,都过去了。”
那人撇了撇嘴:“尚唯,你就是人太好了,不过也是,就宋厌这种人,人如其名,走哪儿都没人喜欢,也懒得跟他计较。”
身后的言语都未曾压低音量,于是全都一字不落地落进了宋厌的耳朵里。
而宋厌只是冷着脸戴上了耳机。
他的确不是什么讨人喜欢的人,但还轮不到这群傻逼来指指点点。
从前是他不在意,所以无所谓地自暴自弃,但是他现在有在意的人了,所以他想让那个人知道,他还没有那么差,起码值得那一点点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