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一章(1/2)
每个人都有自己初恋,朱不韦也有。
不过他的初恋有些特殊。
他是暗恋,初中三年,他暗恋一个同班女生。
便是从他身旁走过的那个女生——余橙橙。
朱不韦脸盲,分不出漂亮不漂亮。
余橙橙长得应该是不算漂亮。
嗯。有点像刘亦菲。
比刘亦菲好看亿点点。
留着一头马尾辫,很是青春。
一双眸子如月牙,如星辰璀璨。
如果是不出意外,接下来的三年,朱不韦还会暗恋这个女生。
直到大学,领悟了真香定律,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女朋友之后,才是会慢慢的放下这个女生。
朱不韦也说记不清楚,自己最开始为什么会喜欢于橙橙?
一见钟情?
见色起意?
或者是单纯的因为余橙橙学习好,一直都是年纪前三?
此时看到余橙橙,朱不韦的一颗芳心顿时又是难奈不住。
同时确认了当初自己的为什么会喜欢这个女孩?
绝对是见色起意。
……
快步走上前去。
轻轻的拍了一下余橙橙的肩膀:“余橙橙。好久不见。”
余橙橙回过头来,看见了朱不韦,顿时露出一个微笑:“原来是你啊,朱不韦,你又长肉了。”
说起来,朱不韦初中的时候和班上许多的女生关系都不错,勉强算是许多女生的男闺蜜。
温和的脾气、不错无害的外形、优秀的成绩,都是显示着这是一个优秀的男闺蜜。
等到大学明悟之后,朱不韦才是会后悔,这就是一大片鱼塘啊。
这就是每一个海王所求的啊。
朱不韦呵呵一笑:“别提。只有吃饱了,才是有力气减肥。”
余橙橙:“哈哈。对了你几班?我十八班。”
朱不韦:“了不起,十八班,文科网班,不才只是一个小小的二班。”
余橙橙哈哈一笑:“二班不也是网班?”
“我还以为你会选择文科呢,毕竟你的英语、语文都不错。”
高中一班二班是理科网班,至于十八班却是唯一一个文科网班。
网班就是县二中最好的班级。
朱不韦一笑:“学理科能增长理性思维,比较适合男生,反而是文科感性一点,适合女生。”
“哦。这样啊。挺有道理的。”
朱不韦露出微笑:“好了,我走了,搬书去了。”
余橙橙露出微笑,一双眼睛好似月牙:“去吧。”
……
公交楼一楼搬书的地点。
朱不韦笑着和几个男生打了招呼。
这几个男生都是初中的同学,他们和朱不韦一样都是从初中本埠直升上来的,成绩都不错。
稍稍不如朱不韦,毕竟他是网班。
看着屋子里面累积的书。
“这是我们二班的书?”朱不韦问了一个男生,得到肯定的答案之后。
顿时走进屋中,稍稍提起一摞书——数学。
然后朝着教室走去,
这些书不算太重,对于朱不韦不算是什么。
高一的朱不韦一米六八的个子,一百一十多斤,微胖。
脸上有些婴儿肥,皮肤很白,很是可爱。
只可惜,许多女生更喜欢能保护自己的“坏小子”。
朱不韦只能是男闺蜜。
等到大学之后,朱不韦开始健身之后,也是变成了一个“酷酷的坏小子”。
才是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女朋友。
“我该健身了,对。就从高一开始,要多去拉单杠。”
上辈子,高一一米六八,高三一米七六,高中三年只涨了八厘米,实在是痛。
“至少应该是涨到一米八,穿鞋一八二。”
……
提着书回到教室,也是到了午饭时间。
朱不韦喊着刘青,直接奔着食堂而去。
他们初中都是本校生,自然是明白,学校的作风。
做开始的几天,学校的食堂,人能吃,后面的时间,给猪吃。
上一辈子,朱不韦学生时代就吃了六年的猪食,后面升级成为老师之后。
才是发现以前以为是神圣的“教师餐”,也不过是多了一个配菜加了个汤的猪食。
当然,这些天饭菜还是不错的。
总是要给新生一个适应阶段。
吃着嘴里的饭餐,朱不韦有些感叹:“也就是吃几天的人饭了。过几天又是那几样。”
刘青闻言,也是点点头:“唉,我姐都说了,这学校的饭就是猪食,不过大学就好了,大学的食堂比外面的馆子还好。”
朱不韦闻言点点头,经历过大学,他自然是明白大学食堂的却是难得。
后世网红食堂也多是那些大学食堂。
“说起吃饭,现在美团应该是发展起来了,可以点外卖吃,不能委屈了自己。”
朱不韦心中想到,他倒是没有什么截胡美团之类的想法。
毕竟现在他什么都不是,也没有创过业,那什么跟别人争?
“我还是安安静静的当一个学霸人设的神豪吧。”
……
回到教室,朱不韦顿时丢开高数,开始拿起化学书。
他有自知之明,知道笨鸟先飞,在化学上,他天赋点不多,必须更加努力。
上辈子,朱不韦之所以没能考上九八五,便是受到的生物、化学的拖累。
最后只能是委屈的看着自己总分589,去了一个垃圾师大。
刘青是所以被说成是学霸,便是因为他从来都是年纪前三,初中如此,高中也是如此。
高考更是全校第一,全县第二——678,去了上海交大。
第一天,老师们都不会讲课,多是让班上的同学认识一下。
朱不韦直接跳过这个过程,他认识所有的老师。
甚至多年之后,回到母校教书,还做过同事。
默默的坐在后排,与学霸一同自习,感受到学霸的光环。
朱不韦顿时感觉自己多了一个buff加成,学习速度暴涨。
浏览了一般,这学期的化学前两个单元。
朱不韦顿时拿出配套的练习题,开始刷题。
只要读过高中的人都知道。
会不会、学没有学过,不是你说了算,而是题说了算。
不做题,你完全是无法掌握那些知识。
一个知识点能出太多的题。
不刷题,你根本想不到这道题居然能这么出?
倒是旁边的刘青,看到自己同桌的行为,顿时眉头一皱。
心中暗道:“看来自己也是多了一个努力型同桌,嗯不错。你也要加油,刘青,你不是人,你是刘曼巴。”
对了,刘青是科比的粉丝,也爱打篮球。
朱不韦更喜欢足球,大学也是院队的。
篮球?
勉强算一个爱好者吧。
主要是他有种族歧视,不喜欢黑人。
最喜欢的球星也就是大逼王拉里伯德。
第一天,老师们都不讲课。
这是一个互相认识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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