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妖孽(1/2)
怪不得史密斯震惊,实在是周慕白的表现太过于妖孽了。
一般人学篮球,打基础入门的时间最少得有六七年,而且这是一个不断精进的过程,周慕白却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入了门,虽然还没到炉火纯青的时候,但终究已经是入了门。
入了门不说,还能够第一时间察觉到主流观点的谬误之处,虽然史密斯并不知道周慕白的想法对不对,但周慕白的发现却是颠覆性的,无论对还是不对,全手掌触球的确效果显著!
再联想道周慕白对战术的理解以及无师自通的跑位和传球,史密斯能够确定的事情就是,周慕白的确是一个不世出的天才!
周慕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面,感受着对篮球的掌控,感受着身体的掌控,感受着每一条肌肉的跳动,慢慢地适应着这种节奏。
在他的一千年里面,他不断地学习各种知识,文学、艺术、政治、军事等等,只要有趣、有用的东西,他都会学,除此之外,他还还学习体术,中国功夫、西洋拳击格斗、东洋的空手道等等,他都兼收并蓄。
所以,他对身体的控制已经到了极为精妙的境界了,这也是他为什么能够如此快速的掌握运球技巧的原因,也是他在第一次上场就能够通过跑位,并且传出好球的原因。
运球,不过是他对身体的一次微调而已,只要他适应了这么一种技巧,他就能够举一反三用出来。
原地单手运球、原地单手V只运球、原地大摆钟运球、原地胯下运球到行进间变向运球、行进间背后运球、行进间胯下运球
三天的时间,周慕白完成了别人用好几年的时间才掌握的技巧。
第四天的时候,林书豪豪斯曼等人看到的周慕白已经全然不同了,他的脚步变化多端,重心不断地变幻,篮球如同一只花间的蝴蝶跳跃,绕着周慕白不忽高忽低跳跃不已。
豪斯曼彻底服气了。
他也是一个后卫,他的运球技巧用了多少年才磨炼出来的,期间出了多少汗水,有多么的辛苦,只要他自己心知肚明。
这三天时间,周慕白从不会到精通,他们都是看在眼里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们这辈子都不会相信有人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掌握运球的技巧。
篮球从小孩抓起并非一个口号,别看邓肯大本罗德曼这些都是到了十几岁才开始练球,而且取得了极为了不起的成就,但他们大多是内线,对技术的要求并不太高。
一个有身体天赋的内线,可能用几年时间就能够上场,但一个后卫,没有十几年的磨炼,根本不可能达到上场的要求,一辈子的成就也不可能太高。
他们的震惊并没有因此而停止。
周慕白在投篮的天赋上面,并不逊色与他的运球天赋。
在史密斯认真的矫正周慕白的投篮姿势之后,周慕白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将自己的投篮姿势确定下来,然后就是一个每天接近十二小时的不间断训练。
一开始史密斯帮周慕白捡了几个小时的球,就宣布罢工了,他实在没有那么多的体力。
后来还是林书豪和豪斯曼等人训练结束之后自愿帮周慕白捡球,但几个小时之后也顶不住了,周慕白只能自己一边投篮一边捡球。
林书豪等人眼中的周慕白好像是永远也不会疲倦一般,十几个小时不停的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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