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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青年才女(求收藏!求推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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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林剑和马冠福走的很近,隔三差五的就能见一面,感情越来越深,有点忘年交的意思。

当然,杨橙提议把马冠福叫上主要是怕尴尬,毕竟他跟那位著名主持人只见了一次面,听说还带了个小美女,一旦聊着聊着没话题了,场面可就不好看了

马冠福也是人老了,很喜欢凑热闹,尤其是跟脾气相近的人一起吃饭喝酒聊天,人生不过如此。

接到林剑的电话,二话没说就坐车赶了过来,说来也巧,他正好没吃早饭,今儿一大早被节目组的人叫去对稿,忙忙活活的到现在连口水都没喝,正饿呢。

打完电话,趁着客人还没来,他先行去包子铺把最后剩下的接近100个包子给包圆了,吃不了剩着当晚饭,薄皮包子再加热也好吃

100个包子加8碗小米粥加店老板送的小菜,他一个人拎还有点费劲,好再他把包子都买了,店老板可以提前下班,干脆帮着送了一趟,都是邻居住了这么多年,低头不见抬头见,终归是有点情分。

“小林啊,很久没见你了,最近在哪高就啊?”

“嗐我这不是在家里老店帮忙吗,不爱坐班”

“也是,现在年轻人都不喜欢被关在办公室里。”

“我也是懒”

。。。

跟店老板聊着天回到老宅,抬头望着湛蓝的天空,京城难得的好天气,干脆在外面吃吧,反正石桌够大,简单摆一摆就是一桌早餐。

马冠福来的最快,他离着近,从撂电话到过来总共不到20分钟,在京城,一个小时以内都算近的。

“哟这么丰盛?”马冠福从垂花门走出来,背着手跟老头儿遛弯似的,他就是老头。

林剑笑了一声,“嘿大爷您随意,就当自己家”

“咱就在外头吃?”

“不好吗?今儿天气这么好,没风,阳光明媚”

“好我也喜欢外头,屋里闷”

趁着人没来,林剑拉着马冠福去欣赏他的小金鱼,别说,这几尾金鱼在他这的生活不比在冠福博物馆差,活的犇儿自在

“真不错,我就喜欢墨龙睛,黑白配永远是最经典的颜色,不过时”

“那是,我准备再弄几尾过来,颜色要丰富,看着才有新鲜劲儿”

“你就折腾吧,反正养到这份儿上,轻易不会死”

“那是”

忽然,许久没有想起过的门铃声,突然响了起来,四合院太大,不按门铃估计这辈子也听不到敲门声,以前大户人家有专门的门房负责开门引路,林剑可养不起,只能辛苦自己的双腿。

不过这会儿按门铃的,肯定是窦闻韬他们到了,毕竟自己人像马冠福自己就进来了,外人知道礼数才按门铃。

“应该是窦老师,我去请他们进来”

马冠福正欣赏鱼浅里头的金鱼呢,随意的摆了摆手,“去吧去吧”

一路小跑着来到门外,果然看见窦闻韬站在商务车前,正冲着胡同口方向张望。

林剑跨出门,“看什么呢窦老师?以后来我这不用按门铃,只要门儿开着您直接进去就成”

窦闻韬笑了笑,“行,我记着了”

“走吧,马老已经到了”

窦闻韬拦了一句,“等下,还有个人”

林剑眼睛一亮,“谁?小美女?”

窦闻韬笑呵呵的点头,“对,小美女,人家懂礼数,说第一次来被人家做客不能空着手,这不跑去买水果了吗?”

林剑无奈,“嗐家里什么都不缺,早知道我就嘱咐你们了”

正说着呢,一位穿着碎花裙,踩着高跟鞋的女孩从转角拐过来,手里还拎着两大袋子水果,看着不轻

看到对方的第一眼就认出是谁了,正是昨天窦闻韬说要给他介绍对象的那位,有名的青年才女江芳州嘛,这姑娘的照片看过很多回,说实话没啥印象,除了额头特别亮眼以外。

但第一次看到真人,怎么说呢,单论颜值长相,满分100分的话顶多65分,但这姑娘身上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让人看着很舒服,可能与她作家的属性有关?腹有诗书气自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对了,额头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可能是高清摄像机太厉害的缘故,电视上显得特大,另外她眼睛不算大也不小,典型的桃花眼,对视的话很勾人。

嗯就酱这就是林剑对这姑娘的第一印象,放心,绝对没有狗血言情小说中写的那样一见钟情、怦然心动,最多就是看人家拎这么重的东西有点过意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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