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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令人头疼的案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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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是谁敲的闷棍,谁知道呢?

发案时间是晚上,周围没有目击证人。

而且这明显是一件有预谋的案件,只要嫌疑人脑子没毛病,都不会选择在监控之下动手,想要直接锁定嫌疑人,基本上没有可能。

这件案子同样属于华成区分局,只不过不是青龙街派出所辖区,而是西街派出所。

青龙街派出所辖区多属商业区和成型的居民小区,治安形势非常良好,刑事案件发案率相对较低。

西街派出所所管辖区域却有一部分属于城郊,也就是城乡结合部,治安乱相突出。

当然这也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全所领导在被各种案件虐了千百遍之后,终于将一个技能点到ax了,这个技能就是案件移交。

就拿眼前这个案件来说,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妥妥的大案了,自然需要刑侦战线的大爷们来一展所长。

大爷永远是你大爷,不仅是他们破获的重案要案非派出所能比,未破的大案数量同样碾压派出所。

换做是派出所,脑门上顶着一件要案未破,分管局领导绝对天天打电话过来“关心慰问”,甚至局主要领导偶尔也会把所领导召唤到办公室去表达一下自己的殷切希望。

可刑大就不一样了,刑大有多少未破重案?领导关心得过来吗?别说是这种只是把人四肢打骨折了,哪怕是五肢骨折,都有未破的,这很正常。

虱子多了不愁,刑侦大队也不在乎多这样一个未破案件——当然,能破自然是最好的。

这个案件发案时间是今天凌晨,西街派出所带班所领导反应敏锐,赶到现场见到受害者被抬进救护车时的情景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刑侦大队来接锅……呃,接手。

刑侦大队反应也是挺迅速的,案发到现在短短几个小时,受案、立案、证人笔录等都已经做了,并传到了网上。

慕远所能了解到的情况,也就只是传上来的这些资料。

通过分析,目前刑大应该还没理出头绪来——不排除办案民警掌握了线索,但并未体现在笔录或法律文书中。

不过想来,就这样一件案子,线索什么的真就没必要遮遮掩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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