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代号—9527 > 第六章 接近真相

第六章 接近真相(1/2)

目录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在场的人谁都没有说话。

李庆狂了好一阵子,气焰也渐渐下降了不少。

也许是觉得这样拖下去可能会对自己不利,李庆看了眼雷洪,语气变得婉转起来:“雷警长,鄙人与布匹店胡老板也仅仅只是数面之交。当日确有同赴晚酌之事,但胡老板之死与李某人绝对毫无干系!祥福布庄当夜走水,胡老板酒醉未能脱险,那可是人证物证皆在!想必这其中定是有些误会!您说,对吗?”

说完这些李庆停顿了一会儿,见雷洪嘴巴动了动又没开口,想必刚才那番话定是起了效果!

趁热打铁,李庆又补上一段:“雷警长,今夜正巧是我家岳丈陆雄博在府上摆家宴,不知您可否赏脸与鄙人一同前往?一则李某人为刚才失礼行为向您道歉,二则为您引荐下陆雄博陆少将”

“司令部总参谋长陆雄博是你岳父?”

党国少将陆雄博的大名如雷贯耳!雷洪没能忍住,还是问了一句。

李庆两眼精光一闪,隐下那抹笑意微微欠身答道:“此事怎能作假,当然千真万确。”

雷洪一时间沉默了,因为他不确定李庆说的这话是不是真的。

如果陆雄博真是他岳父,那为什么混到现在还只是个军医处组长?至少也该升处长了吧。

但如果不是,又没有这么硬的背景靠山,刚才他怎么敢狂成那副模样?

不过无论是非与否,之前自己确实有些冲动了。本以为真相马上就能揭开,就无视了李庆宪兵队的身份。但当李庆说出陆雄博是他老丈人的时候,才开始真的感到后悔。

这是一个靠关系的社会啊!

宪兵司令部陆雄博,党国少将级人物!位高权重的总参谋长!陆还有个令人闻风丧胆的绰号叫“红色魔头”!

据说无数个被抓进司令部的红党分子就是死在此人手中。虽然自己跟红党不沾边,但其手段凶残是出了名的!在这件事上与其硬碰硬,自己还是要慎重为妙。

起初吧,传唤这十名涉案人到屠宰场接受审讯,当雷洪看见名单上有宪兵队的人就有很大顾忌。但董亮一再要求必须传唤此人到场,雷洪才派人去宪兵队将他请了过来。

警察总厅和宪兵司令部隶属不同。一个归政府管,一个归国防部管,领导方式是双重领导而不是垂直领导。单从级别来说,警察总厅要弱于宪兵司令部不少。

特别是眼下民国时局不稳,警察厅管不了宪兵司令部的事,宪兵司令部却能以“协助”为由插手于警察厅,这个中关系复杂之水深,不是雷洪这警察分局一个小小警长能弄明白的。

雷洪越想这些就越犹豫不决,加上李庆在旁侧不停地殷勤谄媚,最终雷洪松了口:“家宴就不必了。倘若李组长真是清白的,那雷某人改日必定亲自登门赔罪!这其中确实仍存在些许疑点,证据方面也有待收集。这样吧,你先回去!我那个”

“雷警长!!”

董亮箭步而来,挡在李庆身前,直视雷洪!义正言辞地说:“雷警长!今天这案子一定会水落石出的,这个人绝对不能放他走!”

“小董,你这”

雷洪语塞,一时不知该怎么办。

董亮慢慢转过身,直视李庆!这也是他第一次真正开始严肃起来,目前形势十分严峻。

等的人一直未到,还有几件最关键的证据拿不出来,这就是为什么李庆如此狂傲嚣张而董亮却置之不理的原因。

另外还有一点,还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导致董亮迟迟不敢直接动李庆,就是李庆的不在场证明。

在董亮的推理逻辑中,这个李庆是杀害胡远的凶手无疑。因为某些理由,董亮坚信李庆那晚一直就在现场附近。

可刚才李庆自己说出了不在场证明,虽然还未证实,但见他信誓旦旦有恃无恐的样子,有可能是真的?

那自己的推理、逻辑不都错了吗?

难道是常永宁?

这不可能。常永宁是被利用的,他做完那件事就直接走了,回到警队大约凌晨1点半,后续现场他动不了手脚,时间上没有条件。那么,常永宁也排除了。

还会是谁呢?

也可能是哪个环节上出了纰漏

唉!算了不想了!反正李庆是凶手,这点绝对错不了!也许他根本就没不在场证明,只不过是找了个能够让他脱身的借口罢了!

但现在李庆已经开始攻心了,很明显雷洪没能招架住!如果任由这种事态发展下去,那今天很可能就会放走真凶!

一旦李庆脱钩,以他的心智必能察觉自己已身处险境,很可能就会立即潜逃!届时便如纵虎归山,恐怕后悔都来不及!

不能再等了!董亮暗自叹道。下定决心后,他默默将手探进胸膛内侧,掏出了一个小档案袋。

董亮微转身子,调整了个刁钻站位,正好挡住身后李庆的全部视线。

随后,他将档案袋缝线去除,拿出了里面物件

竟是两件女人的亵衣!一件红色,一件粉色!

原本就嘈杂的环境瞬间炸开了锅!

“这官孩儿要搞么丝捏?拿女人滴红贴裳搞么丝?还有件粉丢丢滴”

“这官孩儿先头还人麻狗样子,突地咋就成白态勒?”

“你们懂个屁!我觉得女子亵衣可能是证据!我信这个董长官”

“辣有证掘是贴裳的勒?我看你也丝锅白态!”

周围乱哄哄的都在议论这件事,说什么的都有!

有说是证据的,有骂董亮是变态的,还有说董亮准备现场卖内衣的但所有人想法都很一致,期待董亮自己解释原因。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